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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普联软件: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3-31  

                                                 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召开。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作为
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本次会议的相关文件资料,本着独立、客观、公正
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本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1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有效执
行,能够适应企业经营管理需要,保证公司经营活动有序开展。公司 2021 年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同意
关于 2021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
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
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职、公允合理
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将该
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符合公司未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同意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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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
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五、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的行为,没有影响募投项目推进和公司正常运营,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含超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的现金额度、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
币 6.5 亿元的现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提名郝兴伟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郝兴伟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七、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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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程序合法有效,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
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
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八、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确定依据合理、具
有可操作性,符合公司实际,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制度内容、决策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同意《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调整独立董
事津贴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情况的决策程序及确定依据符
合公司目前发展现状,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与公司经营目标相结合,有利
于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能够促进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同意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

       十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
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
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延续至报告期的该等情况。报告期内公司
无任何形式的违规对外担保,也无以前期间发生延续到报告期的违规对外担保事
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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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司潮                     王瑞金                任迎春




                                                     2022 年 3 月 30 日

                                                            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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