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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普联软件: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部分实施内容并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自筹资金购置北京办公用房的核查意见2022-04-12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部分实施内容并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自

                筹资金购置北京办公用房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普联
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联软件”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部分
实施内容并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58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票(A 股)2,21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20.8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459,901,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1,542,809.41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398,358,190.59 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 103,374,290.59 元。致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资金到 位情况 进行 了审验 ,并出 具了《 验资报 告》( 致同 验字(2021)第
371C000286 号)。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募集资金余额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计划    截至 2022年 3月末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余额
         智能化集团管控系列产品
  1                                    7,765.39        7,765.39            2,612.36
               研发项目
                                       1
          研发中心及技术开发平台
  2                                      6,596.60       6,596.60                  -
                建设项目
  3       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6,136.40       6,136.40         4,810.98①
  4            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       9,000.00                  -
              合计                      29,498.39      29,498.39           7,423.34
    注:①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余额 4,810.98 万元,其中本金 4,672.70 万元,
理财及利息收入 138.28 万元。

      3、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及超募资金余额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3,1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
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2021 年 7 月 2 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3,1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超募资金剩余金额 7,377.93 万元,其中本金 7,237.43
万元,利息 140.50 万元。

      二、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原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原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内容为:对现有的新疆分公司、巴州分公
司、成都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四个地区公司进行提升,进一步增强其市场开拓、
项目交付和服务能力;拟在北京、上海、西安、武汉等地新设立 4 家地区公司,
进一步完善公司市场布局,扩张业务规模。项目建设目标是搭建可基本覆盖客户
资源聚集区域、职能比较完善的本地化服务体系,使客户项目的本地化交付和服
务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该建设项目投资包括场地租赁及装修等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人力成本
及其他铺底流动资金等投入,预估投资总额为 6,136.40 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
6,136.40 万元,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已在深圳、成都及新疆等地区根据实际业务
开展情况进行了营销网络建设投资,项目具体构成及投入情况如下:


                                        2
                                                           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已投入
       项目          金额(万元)           占比
                                                                 金额(万元)
   一、建设投资             5,136.40          83.70%                        1,463.70
  1、基础设施建设           2,742.00          44.68%                         291.04
   1.1 场地租赁费           2,412.00           39.31%                        291.04
   1.2 场地装修费            330.00                5.38%                           -
    2、设备购置              280.00            4.56%                          81.70
    2.1 办公设备             240.00                3.91%                      81.70
    2.2 交通工具              40.00                0.65%                           -
    3、人员支出             2,114.40          34.46%                        1,090.96
    二、预备费                      -          0.00%                               -
 三、铺底流动资金           1,000.00          16.30%                               -
  四、总投资金额            6,136.40         100.00%                        1,463.70

    2、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部分实施内容的原因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客户布局,结合公司现阶段及今后一段时期的业务开展、
营销网络建设规划及办公需求,经过审慎考虑,拟将募投项目“营销及服务网络
建设项目”原有的对各地区公司进行提升及新设地区公司的市场布局规划变更
为重点加强北京地区面向央企总部的营销及服务能力建设,将该项目尚未完成投
资部分 4,600 万元,集中用于在北京购置办公用房,着力加强北京地区营销服务
网络能力建设,为进一步拓展战略客户业务提供基础支撑,投入不足部分拟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及自筹资金。

    公司坚持“聚焦大型集团客户、聚焦优势业务领域”的发展战略,以客户导
向与产品导向相结合的业务模式进行市场拓展,面向大型集团企业,采用长期服
务策略持续深入拓展业务领域。公司的较多大型央企客户,其总部集中在北京地
区,随着公司央企客户的业务拓展,急需扩大北京本地化技术服务团队和市场团
队规模,迫切需要稳定的自有办公场所。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部分实施内
容,更加贴近公司募投项目的要求,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

    三、本次交易具体情况

    1、交易概述

                                        3
    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北京中晟宏源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的《关于天恒大厦第
17 层物业购买之意向书》,公司拟向北京中晟宏源科技有限公司购买其拥有的位
于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大街 46 号 1 号楼 17 层 1701 物业的房产,作为公司北
京办公用房。本次拟购买的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 2,105.33 平方米(具体面积以双
方最终签署的买卖合同及产权证明文件为准),投资总价不超过 12,830 万元,拟
使用“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 4,600 万元、超募资金 7,300 万元及
自筹资金 930 万元,计划资金投入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装修及信息化      资金总投资
  交易价格①      相关税费②      相关费用③
                                                    建设④        ⑤=①+②+③+④
         11,300            350              230             950             12,830
    注:相关税费主要包括房产契税、印花税;相关费用主要包括房产中介费、律师服务费、
办证工本费、维修基金等;装修及信息化建设包括根据市场平均价格水平估算得出装修预算
及购买办公家具、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

    2、房产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名称:北京中晟宏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秀贤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大街 46 号 1 号楼 17 层 1701

    交易对方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涉及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
等方面的关联关系。交易对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交易标的情况

    本次交易属于购买资产。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目标物业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大街 46 号 1 号楼 17 层 1701 物业

    总建筑面积:2,105.33 平方米(以双方最终签署的买卖合同及产权证明文件
为准)

    权利限制:目标物业不存在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情况


                                        4
     租赁情况:交易对方未将目标物业租赁予任何第三方,亦未就目标物业的租
赁与任何第三方达成任何书面或口头的意向

     物业管理情况:目标物业由北京嘉诚嘉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
务

     交易对方作为目标物业的唯一合法持有人,目标物业产权清晰,亦不存在任
何影响本次交易的权利限制情况。

     (2)交易定价及公平合理性情况

     本次交易的定价以北京市房地产市场价格为参考,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交易的必要性

     (1)公司进一步拓展大型集团客户业务的迫切需要

     公司的客户主要为大型央企客户,较多大型央企客户的总部集中在北京。十
四五期间,随着我国数字经济的快速推进,企业数字化转型相关需求正不断提升,
潜在客户市场需求旺盛。为持续深入做好现有客户的技术支持,同时把握机遇做
好新客户业务拓展,迫切需要扩大北京本地化团队规模,需要在北京建立有一定
规模、长期稳定的自有办公场所。北京购买办公用房投入使用后,有助于提升公
司团队对客户需求的响应速度和服务质量,与客户构建更加紧密的互动联系,对
提升市场影响力和新业务拓展效率具有重要作用。

     (2)满足不断扩大的技术人员办公及人才引进需要

     长期以来,公司在北京办公场所是租赁方式,办公条件受到较多限制。随着
公司在北京地区业务规模的扩大,技术人员规模在持续增长,办公环境已成为制
约人员规模扩张和团队稳定的重要因素。本次在北京购买办公用房,将有效满足
现阶段不断扩大的技术团队的办公需要,为持续人才引进预留较充足的办公空间,
并将大幅改善北京地区技术团队的办公环境,提升员工归属感和工作体验,对进
一步提升公司形象,促进人才引进和团队持续稳定,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发挥重要
作用。


                                     5
    (3)增强公司市场竞争优势、保持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布局需要

    公司坚持“聚焦大型集团客户、聚焦优势业务领域”的发展战略,以客户导
向与产品导向相结合的业务模式进行市场拓展,面向大型集团企业,采用长期服
务策略持续深入拓展业务领域。北京是公司战略客户的主要聚集区,需要长期投
入资源巩固市场竞争优势。同时北京作为中国高新技术产业高地,汇集了大量优
秀的 IT 企业,在北京建立一定规模的自有办公场所,对促进公司技术团队与业
界的沟通交流、促进新技术及新产品的研发等将发挥重要作用,是促进公司高质
量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5、项目效益和对公司的影响

    原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内容变更后,购买的办公用房为公司自用,不直接产生
经济效益,资金来源于募集资金和自筹资金,其中使用超募资金 7,300 万元,变
更募投项目资金 4,600 万元,自筹资金 930 万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运营
资金产生重大影响。

    按公司会计政策规定的折旧方法年限平均法计算,残值 5%,年限按 30 年计
算,年度折旧额约为 406.28 万元;目前该地段写字楼的日租金价格约为 11 元/
平米,以同样面积计算年租金(按 365 天计算)支出在 845.29 万元左右;该项
目投资后年折旧额小于目前市场年度租金支出额度,相对于租赁同等面积的相同
场所,本项目的实施更具有长远优势。

    综上,本次购置房产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业务拓展需要。办公场所环境的优
化有助于市场营销活动开展,并为公司研发及技术服务工作提供长期持续有效的
保障,符合资源优化配置的原则,对促进公司长期持续稳定发展有积极作用。

    6、风险分析

    (1)房产不能如期交付风险

    本次交易为向无关联第三方购买办公用房,尚未签订正式的购买合同。后续
可能存在房产在公司履行审议程序期间出售而导致房产无法交易,或房产自身手
续不全等因素导致不能如期交付的风险。



                                     6
    (2)资产闲置风险

    如果市场竞争加剧,公司的业务发展不及预期,人员规模增长受限,将可能
导致所购置房产存在闲置风险。

    四、审议程序

    2022 年 4 月 1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部分实施内容并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及自筹资金购置北京办公用房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的 7,300 万元超募资金、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4,600 万元资金及 930
万元自筹资金,用于购置上述房产作为北京办公用房。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
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部分实施内容并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及自筹资金购置北京办公用房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
必要的程序。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部分实施内容并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自筹
资金购置北京办公用房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
更部分实施内容并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自筹资金购置北京办公用房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7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变更部分实施内容并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自筹资金购置北京办公用房

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曾丽萍                            孙芳晶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