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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普联软件: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22-05-31  

                        证券代码:300996              证券简称:普联软件                公告编号:2022-051


                            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普联
软件)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
     2、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数量共计 33 名,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49,292,70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4.96%;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22 年 6 月 7 日(星期二)。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58 号)同意注册,普联软件向社会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210.00 万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 上 市 交 易 。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后 , 总 股 本 由 66,031,662 股 变 更 为
88,131,662 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限售股形成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发生因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
况,具体如下: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具体方案如下:以截至 2021
年 6 月 3 日总股本 88,131,662 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6,439,498.60 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

                                           1
以资本公积金向公司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合计转增股本 52,878,997 股,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完成权益分派事项,分
派后总股本增至 141,010,659 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限
售股 49,292,70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4.96%,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2 年 6 月 7 日起上市流通。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 33 名,其中自然人股东 24 名,境内机构
股东 9 名。分别为:杭州金灿金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
州金灿)、潍坊鲁信康大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潍坊鲁信)、重
庆鼎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重庆鼎恺)、山西同仁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山西同仁)、济南实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济南实信)、天津多盈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
津多盈)、重庆潜龙一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重庆潜龙)、深圳市
恒洲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恒洲信)、林子、李琳、魏善勇、李磊、隋
新华、刘忠海、李学森、路前程、曹玉江、刘士永、李行、张永辉、王俊、张恒、
郝明升、赵斐生、王华彬、李强、张云剑、尚庆富、李科兵、于仁海、肖法涛、
赵炜、杭州金道志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金道)。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如下。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公司机构股东济南实信、天津多盈、重庆鼎恺、深圳恒洲信、重庆潜龙、
杭州金灿、潍坊鲁信、山西同仁、杭州金道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自然人股东林子、李琳、魏善勇、李磊、隋新华、刘忠海、李学森、
曹玉江、李行、刘士永、路前程、张永辉、郝明升、李科兵、李强、尚庆富、
王华彬、王俊、肖法涛、于仁海、张恒、张云剑、赵斐生、赵炜承诺:

                                     2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杭州金灿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金道的持股及减持意向如下:
       “在本公司所持普联软件股票锁定期满后二年内,在不违反本公司已作出的
相关承诺的前提下,本公司存在减持普联软件股票的可能性,届时本公司减持普
联软件股票的数量和价格将遵循以下原则:(1)本公司在所持普联软件股票锁
定期满后二年内,可减持全部普联软件股票;(2)本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
竞价交易系统减持普联软件股票的价格按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通过证券交易
所大宗交易系统、协议转让股份的,转让价格由转让双方协商确定,并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遵守如下约束措施:(1)在普联软件股东大会
及监管机构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向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
道歉;(2)如因非不可抗力事件引起违反承诺事项,且无法提供正当且合理的
理由的,因此取得收益归公司所有,普联软件有权要求本公司于取得收益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将违反承诺所得支付到普联软件指定账户;(3)本公司暂不领取
现金分红,普联软件有权将应付本公司的现金分红部分予以暂时扣留,直至本公
司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
       同时,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实施减持时,如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对股票减
持存在新增规则和要求的,本人将同时遵守该等规则和要求。”

       (三)杭州金灿作为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关于股份质押、冻结的承诺
       没有以任何方式将所持公司的股份或其任何部分设置质押担保,该等股份也
没有被司法机关依法冻结,且基于该等股份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没有任何法律障
碍。

       (四)杭州金灿作为持股 5%以上股东的出资情况的承诺
       本公司所持有的普联软件的全部股份系实际、真实持有,不存在通过委托、
信托或任何其他方式为他人代为持有的情形。




                                     3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首发前限售股股东无其他限售承诺。
    截至本申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
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
司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6 月 7 日(星期二);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49,292,70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4.96%;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共 33 名;
    4、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所持限售股总数   本次申请解除限
     序号      股东名称                                       备注
                                (股)       售股数量(股)
      1        杭州金灿        7,642,443       7,642,443
      2        潍坊鲁信        4,589,753       4,589,753
      3        重庆鼎恺        4,585,465       4,585,465
      4        山西同仁        4,390,545       4,390,545
      5        济南实信        3,928,785       3,928,785
      6        天津多盈        3,821,222       3,821,222
      7        重庆潜龙        2,987,176       2,987,176
      8       深圳恒洲信       2,547,481       2,547,481
      9          林子          1,517,469       1,517,469
      10         李琳          1,417,390       1,417,390      注1
      11        魏善勇         1,357,469       1,357,469
      12         李磊          1,049,314       1,049,314
      13        隋新华          889,314         889,314
      14        刘忠海          822,498         822,498
      15        李学森          684,537         684,537
      16        路前程          532,730         532,730       注2
      17        曹玉江          532,730         532,730
      18        刘士永          532,730         532,730
      19         李行           532,729         532,729
      20        张永辉          404,728         404,728
      21         王俊           372,728         372,728


                                    4
               22         张恒              372,728                 372,728
               23        郝明升             372,728                 372,728
               24        赵斐生             372,728                 372,728
               25        王华彬             372,728                 372,728
               26         李强              372,728                 372,728
               27        张云剑             372,728                 372,728
               28        尚庆富             372,728                 372,728
               29        李科兵             372,728                 372,728
               30        于仁海             372,728                 372,728
               31        肖法涛             372,728                 372,728
               32         赵炜              266,192                 266,192
               33       杭州金道            160,000                 160,000

         注 1:股东李琳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1,417,390 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 1,417,390 股,
     其中 170,000 股处于质押和冻结状态,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股份数量为 1,247,390 股。

         注 2: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股东路前程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532,730 股,其
     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至 2022 年 1 月 27 日担任公司监事,截至本申请日,路前程离任且未满
     半年,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股份
     数量为 133,183 股。

             5、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东将自觉遵守其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承诺,
     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
     事会将督促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
     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五、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增加(股)       减少(股)
                           (股)       (%)                                        (股)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105,650,659      74.92                      49,292,708     56,357,951      39.97

其中:首发后限售股
      首发前限售股        105,650,659      74.92                      49,292,708     56,357,951      39.97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5,360,000      25.08       49,292,708                    84,652,708      60.03

三、总股本                141,010,659     100.00       49,292,708     49,292,708    141,010,659     100.00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5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
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本次申请解除限售
股份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作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关于本次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限
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31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