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普联软件: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6-22  

                                                    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2
年 6 月 22 日召开。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作为
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本次会议的相关文件资料,本着独立、客观、公正
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本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现金收购北京世圭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独立意见

       经过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2,400 万元人民币现金收购北京世
圭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关联交易。
本次收购的方式、具体方案、资产收购协议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收购有利于
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领域,符合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
自有资金 2,400 万元人民币现金收购北京世圭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事
项。

       二、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独立意见

       经过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
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的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
授权范围内,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

       三、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专项账户的独立意见




                                     1
    经过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专项账户事项,符
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该专项账户事项。




    (以下无正文)




                                   2
(本页无正文,为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司潮                     郝兴伟                任迎春




                                                     2022 年 6 月 22 日

                                                            1年6月4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