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联软件: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专项账户的核查意见2022-06-22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专项账户的
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普联软
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联软件”、“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相关规定,对普联软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58 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
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 2021 年 5 月 24 日采
取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或
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10.00 万股公司股份,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0.81
元。截至 2021 年 5 月 28 日,公司共募集资金 459,901,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61,542,809.41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98,358,190.59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
了致同验字(2021)第 371C000286 号《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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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和《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了《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
制度经 2021 年 6 月 9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按照管理制度要求和经营需要,公司在银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对募
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审批,确保专款专用,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序号 户名 开户行 银行帐号 资金用途
中国 民生银行股份 有 智能化集团管控系
1 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632919299
限公司济南分行 列产品研发项目
中国 民生银行股份 有 研发中心及技术开
2 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632918691
限公司济南分行 发平台建设项目
中国 农业银行股份 有 营销及服务网络建
3 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15141101040015394
限公司济南分行 设项目
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 公
4 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531900082010666 补充流动资金
司济南分行
二、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为“研发中心及技术开发平台建设项目”,实施
主体是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总投资额 6,596.66 万元。截至本核查意见出
具日,该项目共投入使用募集资金 6,663.44 万元(包含募集资金存放期间进行现
金管理产生的投资收益和利息净额),该项目已按项目实施计划和资金使用规划
完成投资。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储余额(元)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 632918691 0.00
合计 0.00
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及技术开发平台建设项目”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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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及理财收益
募投项目名 已累计投入募集 结余募集资金金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A) 扣除手续费后净
称 资金总额(C) 额(D=A+B-C)
额(B)
研 发 中心
及 技 术开
65,966,000.00 668,418.18 66,634,418.18 0
发 平 台建
设项目
注: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后净额是指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闲
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三、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研发中心及技术开发平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
专户内已无余额,不存在结余募集资金,公司对研发中心及技术开发平台建设项
目进行结项,并将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
终止。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将已实施
完成的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及技术开发平台建设项目”结项并注销该募集资金账
户。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专项账户事项,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前述
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该专项账户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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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专项账户的议案》。公司本次部分
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专项账户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事
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该专项账户事项。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普联软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注
销专项账户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
见,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该专项账户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
投项目结项并注销该专项账户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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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专项账户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曾丽萍 孙芳晶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2022 年 6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