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联软件: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2-12-16
证券代码:300996 证券简称:普联软件 公告编号:2022-116
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增强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透明度,完
善和健全公司利润分配决策和监督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根据《关于进一步落
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2〕3号)的要求以及《普联软件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未来三年资金需求和经营规划,公司制定了《普
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
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股东要
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征求和听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要求和意愿,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
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本次发行融资、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因素,平
衡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的基础上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建立对投资者持
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股利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并借此保持公
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公司利润分配规划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坚持现金
分红为主这一基本原则。公司当年利润分配完成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与
主营业务相关的购买资产、对外投资等重大投资及现金支出,逐步扩大经营规模,
优化财务结构,促进公司的快速发展,有计划有步骤的实现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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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具体规划
1. 公司的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同股同利的股利分配政策,股东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
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公司实施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
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等方式分配
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
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2. 公司的利润分配形式
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现金分红方式优先于股票股
利的分配方式。
3. 公司现金方式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公司主要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政策,即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弥
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则公司应当进行现金
分红;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
现金支出发生,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
的百分之十。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
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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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
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
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满足上述条件的重大资金支出安排须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
4. 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若公司快速成长,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
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公司的公积金
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或者转增公司资本,法定公积金转为资
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5. 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一般进行年度分红,公司董事会也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进行中
期分红。公司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及留存的未分配利润的使
用计划安排或原则,公司当年利润分配完成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应用于发展公司
主营业务。
6. 利润分配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董事
会须在股东大会批准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公司将根据自
身实际情况,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的意见,
在上述利润分配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制定或调整股东回报计划。
7. 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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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
利润分配具体方案。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
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
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应在提交股东大会
的议案中详细说明修改的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就利润分配方案修改的合理性发表
独立意见。股东大会表决时,应安排网络投票。公司独立董事可在股东大会召开
前向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
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四、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合理性分析
1.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保持了持续增长趋势。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
施,则公司未来盈利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目前盈利能力良好,有助于保障股
东未来分红回报的持续性。
2.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状况良好,有助于保障公司现金
分红政策的实施。
综上所述,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合理,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及股东利益。
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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