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联软件: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2-21
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
2023 年 2 月 21 日召开。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本次会议的相关文件资料,本着独立、客观、
公正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本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募集说明书>等发行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相关情况确认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
明书》等发行申请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申请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关于<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等发行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相关情况
确认的议案》。
二、《关于修订<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
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修订后的《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
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修订稿)》。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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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司潮 郝兴伟 任迎春
2023 年 2 月 21 日
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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