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联软件: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15
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
独立董事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于会前获得并审阅了拟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
相关议案和文件,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本次会
议相关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审计
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
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
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我们同意将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予以审
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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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司潮 郝兴伟 任迎春
2023 年 4 月 14 日
1年 6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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