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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凯淳股份: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22-06-21  

                        证券代码:301001         证券简称:凯淳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8




                   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2年6月24日召开公

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25日、2022年6月2日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分别发布了《关于召开2021年

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关于2021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2021

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发布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

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

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

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股东大会有多

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

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

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5、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 2022年6月24日(星期五)下午14:30(参加

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前30分钟到达开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6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24日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24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现场会议地点:金山区龙皓路585号金创苑A栋1楼路演大厅

    7、股权登记日:2022年6月17日

    8、出席对象:

    (1)截止2022年6月1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9、涉及融资融券的相关投资者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的有

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备注

  提案                                                      该列打勾的栏
                             提案名称
  编码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非累计投票议案

  1.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5.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00   《关于聘请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8.00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9.00                                                           
         理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变更登记手续的议
 10.00                                                           
         案》;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议  作 为 投 票 对
 11.00
         案》                                               象的子议案
                                                            数:(8)

 11.01 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11.02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11.03 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11.04 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11.05 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11.06 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11.07 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11.08 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12.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
 13.00                                                           
         担保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
 14.00                                                           
         况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15.00                                                           
         报告》;

 16.00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的要求,股东大会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

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②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

及时公开披露。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六、议案十、议案十一、议案十二、议案十六

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会议审议议案的表决结果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

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本次会议审议议案一至议案十五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公司 2022 年 4

月 25 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会议审议议案十六由单独持有

公司 3%上股份的股东王莉女士以临时提案形式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具体内容见公司 2022 年 6 月 2 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除上述所列提案外,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

东若有其他需要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请于 2022 年 6 月 14 日

前将临时提案以书面形式提交公司董事会。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2)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手续;其他公众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须持有

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以信

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地点:公司董秘办(上海市徐汇区天钥桥路30号美罗大厦23

层2302)

    3、登记时间:2022年6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

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
席。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

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膳食住宿及交通费用自

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

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天钥桥路30号美罗大厦23层2302

       联系人:钱燕

       电话:021-55080030

       传真:021-55087108

       邮编:200030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1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51001;投票简称:凯

淳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

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

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

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

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2 年 6 月 2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

—11:30 和 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6 月 24 日(现场股东

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

份认证,取得“深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

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

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深交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上

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_2021 年度股东大会_,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

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的
提案                                              栏目可以投   同   反   弃
                      审 议 的 议 案
编码                                              票的栏目可   意   对   权

                                                     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
1.00                                                      
        案》;

2.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5.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00    《关于聘请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8.00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
9.00                                                      
        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变更登记手
10.00                                                     
        续的议案》;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制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
11.00
        度的议案》;                                          数:8

11.01   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11.02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11.03   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11.04   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11.05   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11.06   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11.07   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11.08   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12.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
13.00                                                
        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14.00                                                
        往来情况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15.00                                                
        的专项报告》;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
16.00                                                
        议案》。

    附注:

    1、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的表决做出明确指示,则受托人有权按照

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如欲投赞成票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

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

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3、授权委托书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3:



                             回    执



    截至2022年6月17日,我单位(个人)持有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请拟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22年6月23日17:00前将回执传

回公司(传真号码:021-55087108)。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

印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