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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凯淳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0-28  

                                          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
董事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说明和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2022 年 7-9 月,公司不存在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022 年 7-9 月,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
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也未强制公司为
他人提供担保。公司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的违规对
外担保情形。

二、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独
       立意见:

    经审查,提名的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未发现有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也未发现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
者的情况,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
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提名程序合法、有
效。

    本次提名的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规定的独立董事应具备的
基本条件,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提名程序合法、
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
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制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是结合行业、
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确定的。决策程序及确定依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
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的分管工作范围和主要职责,并结合行业情况和公司
实际经营情况,制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方案合理,体现了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与约束作用,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相关董事回避表决,会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李祖滨                      厉洋                      谢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