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凯淳股份: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2-10-28  

                        证券代码:301001        证券简称:凯淳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2




                   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按照相关

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并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

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

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如下:王莉女士、徐磊先生、宋鸣春女士、吴凌东先生,

第三届独立董事候选人如下:李祖滨先生、厉洋先生、谢力先生。独

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

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议并

出具了审核意见,现任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董事候

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

的二分之一,拟任的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也不存在连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

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

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将采用累积投票

方式分别表决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任

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第二届

董事会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职务。



    特此公告。

                                   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8 日



附件:1、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2、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 1: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莉女士,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1997
年 7 月至 2008 年 9 月任上海贝塔斯曼商业服务有限公司 CRM 事业部客户总监,
2008 年 10 月至 2011 年 9 月任本公司总经理,2011 年 10 月至 2014 年 6 月任本
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14 年 7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王莉女士直接持有公司 39%的股份。王莉女士与公司 5%以上
股东徐磊先生互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王莉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徐磊先生,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04
年 4 月至 2008 年 9 月任上海贝塔斯曼商业服务有限公司 CRM 事业部商务总监,
2008 年 10 月任本公司 CRM 副总经理,2014 年 3 月至 2016 年 9 月任本公司副总
经理,2016 年 10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徐磊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0.50%的股份,徐磊先生与公司 5%
以上股东王莉女士互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徐磊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宋鸣春女士,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1998
年 7 月至 2008 年 2 月任职于上海贝塔斯曼文化实业有限公司,2008 年 3 月至 2009
年 4 月任上海贝塔斯曼商业服务有限公司 CRM 客户经理,2009 年 5 月至 2013 年
4 月任北京赫斯特广告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培训与发展经理,2013 年 4 月至 2015
年 8 月任本公司 CRM 客户总监,2015 年 9 月至 2016 年 9 月任本公司人力资源总
监职务,2016 年 10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兼人力资源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宋鸣春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吴凌东先生,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1998
年 7 月至 2000 年 7 月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经理,2000 年 7 月至
2003 年 3 月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03 年 3 月至 2011 年 6 月历任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公司总裁助理,2013 年 11 月至 2015
年 4 月任东兴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 年 5 月至今任上海益松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9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吴凌东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
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
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附件 2: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祖滨先生,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2000
年 7 月至 2001 年 6 月任江苏省气象台信息服务科信息服务工程师、行政执法专
员;2001 年 7 月至 2002 年 5 月任深圳泰思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经理、IE
工程师;2002 年 6 月至 2003 年 5 月任马勒(南京)发动机配件有限公司经理;
2003 年 6 月至 2004 年 7 月任中国沃尔玛南京分公司购物中心新街口店薪酬经理;
2004 年 8 月至 2005 年 3 月任上海拓晟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05 年 4
月至 2010 年 11 月任上海智比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0 年 7 月至
2012 年 6 月任南京丰盛产业控股集团执行总裁;2012 年 3 月至今任上海德锐人
效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 年 4 月至今任南京德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
公司执行董事;2019 年 12 月 17 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李祖滨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厉洋先生,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厉洋
于 1998 年 9 月至 2001 年 2 月期间,在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审计员;2001 年 2
月至 2002 年 6 月期间,在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任高级审计员;2002 年 7 月至 2002
年 10 月期间,在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任高级审计员;2002 年 11 月至 2004 年
7 月期间,任德安联合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2004 年 8 月至 2012 年 11 月期间,
任上海诺德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12 年 12 月至今,任上海思倍捷会计师事务
所主任合伙人;2019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厉洋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谢力先生,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1996
年 8 月至 1998 年 12 月任浙江省轻纺集团公司(原浙江省轻工业厅)团工委副书
记,1999 年 1 月至 2007 年 12 月任南京南大表面和界面化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2008 年 1 月至 2010 年 12 月任浙商创投股份有限公司
合伙人兼董事长助理,2011 年 1 月至今任浙江海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裁;2019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谢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
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
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公
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