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01 证券简称:凯淳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2 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 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 2022-049)。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莉女士。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1 月 22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开 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1 月 22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1 月 2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1 月 22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1 月 16 日。 6、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天钥桥路 30 号美罗大厦 25 楼公司会议 室。 7、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8、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54,100,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7.625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54,100,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7.625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 代表股份 1,300,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6251%。其中:通过现 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300,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625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0.0000%。 (三)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 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 股东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54,10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00,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二)《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54,10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00,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54,10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00,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变更登记手续的议案》 表决结果:特别决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54,10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00,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五)《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特别决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54,10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00,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六)《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王莉女士、徐磊先生、宋鸣春女 士、吴凌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均获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止,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6.01 提名王莉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4,100,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30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表决结果:当选 6.02.提名徐磊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4,100,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30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表决结果:当选 6.03 提名宋鸣春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4,100,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30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表决结果:当选 6.04 提名吴凌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4,100,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30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表决结果:当选 (七)《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李祖滨先生、厉洋先生、谢力先 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均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 会届满止,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7.01 提名李祖滨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4,100,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30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表决结果:当选 7.02 提名厉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4,100,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30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表决结果:当选 7.03 提名谢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4,100,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30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表决结果:当选 (八)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朱雯婷女士、王焱女士为公司第 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均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 之一以上同意,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 满止。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8.01 提名朱雯婷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4,100,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30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表决结果:当选 8.02 提名王焱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4,100,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30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表决结果:当选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诺维律师事务所吴军律师、霍继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 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诺维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