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在本说明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本公司、股份公 指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司、发行人、江苏博云 苏州博云 指 苏州博云塑业有限公司,本公司前身 吕锋、陆士平、龚伟、蓝叁创业、衍盈壹号、亿新熠合、缘 发起人 指 尔丰、邓永清、刘艳国 蓝叁创投 指 苏州蓝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众韬管理 指 张家港市众韬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衍盈壹号 指 太仓衍盈壹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亿新熠合 指 苏州亿新熠合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缘尔丰 指 苏州缘尔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天衡 指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 29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特对本公司设立以来的股本演变情况进行说明。以下说明经本公司全体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认真阅读,并确认所作说明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设立以来股本演变的全部过程。 本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的全部过程说明如下: 4-3-1 一、本公司自设立以来历次股权变更简图 2006年6月,苏州博云设立(注册资本100万元) 股东:吕锋40%、刘洋30%、龚伟30% 2009年9月,第一次股权转让,刘洋将持有苏州博云的20%股权转 让吕锋,将持有苏州博云的10%股权转让给龚伟。 2009年9月 ,苏州博云(注册资本100万元) 股东:吕锋60%、龚伟40% 2010年1月,第二次股权转让,吕锋将持有苏州博云的20%股权转 让给陆士平;龚伟将持有苏州博云的10%股权转让给陆士平。 2010年1月,苏州博云(注册资本100万元) 股东:吕锋40%、龚伟30%、陆士平30% 2010年1月,第一次增资,苏州博云注册资本增至1,000万元。 2010年1月,苏州博云(注册资本1,000万元) 股东:吕锋40%、龚伟30%、陆士平30% 有 2011年6月,第二次增资,苏州博云注册资本增至3,500万元,实 限 缴1,500万元。 责 任 2011年8月,苏州博云(注册资本3,500万元) 公 股东:吕锋40%、龚伟30%、陆士平30% 司 2013年6月,减少注册资本,苏州博云注册资本减至1,500万元。 阶 段 2013年9月,苏州博云(注册资本1,500万元) 股东:吕锋40%、龚伟30%、陆士平30% 2017年12月,第三次增资,苏州博云注册资本增至1,533.75万元, 增加邓永清、刘艳国为公司股东。 2017年12月,苏州博云(注册资本1,533.75万元) 股东:吕锋39.12%、龚伟29.34%、陆士平29.34%、邓永清1.47%、刘 艳国0.73% 2018年6月,第三次股权转让,龚伟将其持有苏州博云的5.5%股 权转让给蓝叁创投,将其持有苏州博云的2.5%股权转让给衍盈壹 号,将其持有苏州博云的2%股权转让给亿新熠合,将其持有苏州 博云的2%股权转让给缘尔丰。 2018年7月,苏州博云(注册资本1,533.75万元) 股东:吕锋39.12%、陆士平29.34%、龚伟17.34%、蓝叁创投5.5%、衍 盈壹号2.5%、亿新熠合2%、缘尔丰2%、邓永清1.47%、刘艳国0.73% 2018年11月,苏州博云以截止2018年7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 基础,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江苏博云(注册资本4,250万元) 股东:吕锋39.12%、陆士平29.34%、龚伟17.34%、蓝叁创投5.5%、衍 股 盈壹号2.5%、亿新熠合2%、缘尔丰2%、邓永清1.47%、刘艳国0.73% 份 2019年4月,股份公司设立后第一次增资,江苏博云注册资本增 公 至4,370万元,增加公司员工持股平台众韬管理为公司股东。 司 阶 2019年5月,江苏博云(注册资本4,370万元) 段 股东:吕锋38.05%、陆士平28.53%、龚伟16.86%、蓝叁创投5.35%、 众韬管理2.75%、衍盈壹号2.43%、亿新熠合1.95%、缘尔丰1.95%、邓 永清1.42%、刘艳国0.71% 4-3-2 二、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 1、2006 年 6 月,苏州博云设立 苏苏州博云塑业有限公司是由自然人吕锋、刘洋、龚伟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 责任公司。公司于 2006 年 6 月 27 日在苏州市张家港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工 商设立登记手续,取得注册号为 3205820000966553 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 册成立时,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货币出资 10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 吕锋、刘洋及龚伟各实缴出资 40.00 万元、30.00 万元及 30.00 万元人民币。首次 出资由苏州中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中信验字(2006)060 号《验资报告》 予以验证。公司设立时,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吕锋 40.00 40.00% 2 刘洋 30.00 30.00% 3 龚伟 30.00 30.00% 合计 100.00 100.00% 2、2009 年 9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9 年 9 月 7 日,苏州博云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公司原股东刘洋 退出股东会,刘洋将其持有公司 20%的股权(对应出资额 20 万元)、10%的股权 (对应出资额 10 万元)分别以 20 万元、1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吕锋、龚伟。转 让后各股东的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分别为:吕锋 60.00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60%;龚伟 40.00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40%。同日,上述股权转让各方就股 权转让事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2009 年 9 月 16 日,公司在苏州市张家港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工商变更 登记手续,并领取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吕锋 60.00 60.00% 2 龚伟 40.00 40.00% 合计 100.00 100.00% 4-3-3 3、2010 年 1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及第一次增资 (1)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0 年 1 月 16 日,苏州博云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吕锋将其持有的 公司 20%的股权(对应出资额 20 万元)以 2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陆士平,同意龚 伟将其持有的公司 10%的股权(对应出资额 10 万元)以 1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陆 士平。同日,上述股权转让各方就股权转让事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吕锋 40.00 40.00% 2 龚伟 30.00 30.00% 3 陆士平 30.00 30.00% 合计 100.00 100.00% (2)第一次增资 2010 年 1 月 16 日,苏州博云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公司在股权转让 后,注册资本由原 100.00 万元增至 1,000.00 万元;其中股东吕锋的出资额由原 40.00 万元增至 400.00 万元,龚伟的出资额由原 30.00 万元增至 300.00 万元,陆 士平的出资额由原 30.00 万元增至 300.00 万元。 公司新增注册资本 900.00 万元,其中吕锋以货币出资 360.00 万元,龚伟以 货币出资 270.00 万元,陆士平以货币出资 270.00 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1,000.00 万元。 2010 年 1 月 22 日,张家港扬子江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张扬会验字(2010)第 025 号《验资报告》对本次出资予以验证。 2010 年 1 月 25 日,公司在苏州市张家港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工商变更 登记手续,并领取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吕锋 400.00 40.00% 4-3-4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2 龚伟 300.00 30.00% 3 陆士平 300.00 30.00% 合计 1,000.00 100.00% 4、2011 年 8 月,第二次增资 2011 年 6 月 10 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 币 1,000.00 万元变更为 3,500.00 万元。其中,吕锋出资 1,400.00 万元,占公司注 册资本的 40%;龚伟出资 1,050.00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30%;陆士平出资 1,050.00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30%。 公司新增注册资本 2,500.00 万元,由股东吕锋、龚伟和陆士平以货币资金缴 付;本次首期缴纳出资为 500.00 万元,吕锋、龚伟及陆士平各增资 200.00 万元、 150.00 万元和 150.00 万元,均为货币出资。2011 年 8 月 3 日,张家港扬子江会 计师事务所出具张扬会验字(2011)第 127 号《验资报告》对本次增资予以验证。 2011 年 8 月 3 日,公司在苏州市张家港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工商变更 登记手续,并领取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吕锋 1,400.00 600.00 40.00% 2 龚伟 1,050.00 450.00 30.00% 3 陆士平 1,050.00 450.00 30.00% 合计 3,500.00 1,500.00 100.00% 5、2013 年 9 月,减少注册资本 2013 年 6 月 19 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对公司 2011 年增资 未出资部分进行减资,注册资本由原 3,500.00 万元减至 1,500.00 万元(所减 2,000.00 万元为股东未缴出资)。2013 年 6 月 19 日,公司编制了本次减资的资产 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并于当日在张家港日报上发布了减资公告,公告公司减资事 宜。减资公告刊登后 45 日之内并无债权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 保,公司减资事宜不存在债权债务纠纷或其他潜在纠纷。 4-3-5 2013 年 9 月 26 日,公司在苏州市张家港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工商变更 登记手续,并领取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公司减少注册资本 2,000.00 万元,其中公司股东吕锋减资 800.00 万元,龚伟减资 600.00 万元,陆 士平减资 600.00 万元,各股东的持股比例未发生变更。公司本次减资的程序合 法合规,不存在抽逃注册资本的情况,不存在纠纷、潜在纠纷其他应披露未披露 事项。 本次减资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吕锋 600.00 40.00% 2 龚伟 450.00 30.00% 3 陆士平 450.00 30.00% 合计 1,500.00 100.00% 6、2017 年 12 月,第三次增资 2017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原 1,500.00 万元增至 1,533.75 万元。新增股东邓永清向公司增资 180.00 万元,其中 增加注册资本 22.50 万元,其余 157.50 万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新增股东刘艳国 向公司增资 90.00 万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 11.25 万元,其余 78.75 万元计入公 司资本公积。2019 年 6 月 19 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天衡验字(2019)00081 号《验资报告》对本次增资予以验证。 2017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在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 记手续,并领取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吕锋 600.00 39.12% 2 龚伟 450.00 29.34% 3 陆士平 450.00 29.34% 4 邓永清 22.50 1.47% 5 刘艳国 11.25 0.73% 合计 1,533.75 100.00% 4-3-6 7、2018 年 7 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8 年 6 月 21 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龚伟将其持有的苏州 博云 5.5%股权(对应出资额 84.35625 万元)转让给苏州蓝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价格为 3,208.3333 万元;同意龚伟将其持有的苏州博云 2.5%股权(对 应出资额 38.34375 万元)转让给太仓衍盈壹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股权 转让价格为 1,458.3333 万元;同意龚伟将其持有的苏州博云 2%股权(对应出资 额 30.6750 万元)转让给苏州亿新熠合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股权转让价格为 1,166.6667 万元;同意龚伟将其持有的苏州博云 2%股权(对应出资额 30.6750 万元)转让给苏州缘尔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股权转让价格为 1,166.6667 万元。 2018 年 7 月 6 日,公司在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吕锋 600.00 39.12% 2 龚伟 265.95 17.34% 3 陆士平 450.00 29.34% 4 苏州蓝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84.36 5.50% 5 太仓衍盈壹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38.34 2.50% 6 苏州亿新熠合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30.68 2.00% 7 苏州缘尔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0.68 2.00% 8 邓永清 22.50 1.47% 9 刘艳国 11.25 0.73% 合计 1,533.75 100.00% 8、2018 年 12 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9 月 21 日,苏州博云股东会审议通过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 限公司的相关议案。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天衡审字[2018]02141 号审计 报告,截至 2018 年 7 月 31 日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为 59,865,984.78 元,全体发 起人同意以审计后的公司净资产 59,865,984.78 元中的 4,250.00 万元折合为变更 4-3-7 后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 4,250.00 万元,即股本 4,25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账面净资产值剩余部分 17,365,984.78 元计入资本公积。各发起人按原 出资比例持有折合股本后的股份。2018 年 11 月 13 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暨 2018 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整体变更相关议案。 江苏博云的发起人及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吕锋 1,662.5916 39.12% 2 陆士平 1,246.9438 29.34% 3 龚伟 736.9438 17.34% 4 苏州蓝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33.7500 5.50% 5 太仓衍盈壹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06.2500 2.50% 6 苏州亿新熠合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85.0000 2.00% 7 苏州缘尔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5.0000 2.00% 8 邓永清 62.3472 1.47% 9 刘艳国 31.1736 0.73% 合计 4,250.0000 100.00% 2018 年 11 月 13 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天衡验字(2018)00097 号《验资 报告》对本次增资予以验证。2018 年 12 月 10 日,公司依法办理了工商注册登 记,并取得苏州市行政审批局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5827888919524 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 4,25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吕锋,注册地址为江苏省 苏州市张家港锦丰镇星火村,经营范围为:色母粒、改性塑料及塑料制品的研发、 生产、销售,化工(除危险品)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2019 年 5 月,股份公司设立后第一次增资 2018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实 施公司员工股权激励的议案;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张家港市众韬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众韬管理”)以人民币 499.20 万元,认购公司新增股 份 120 万股。2019 年 4 月 30 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2019 年 5 月 16 日,博云塑业就本次增资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 4-3-8 苏 州 市 行 政 审 批 局 颁 发 的 《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3205827888919524。2019 年 6 月 20 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天衡验字 [2019]00083 号《验资报告》对本次增资予以验证。 本次增资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吕锋 1,662.5916 38.05% 2 陆士平 1,246.9438 28.53% 3 龚伟 736.9438 16.86% 4 苏州蓝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33.7500 5.35% 5 张家港市众韬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0.0000 2.75% 6 太仓衍盈壹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06.2500 2.43% 7 苏州亿新熠合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85.0000 1.95% 8 苏州缘尔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5.0000 1.95% 9 邓永清 62.3472 1.42% 10 刘艳国 31.1736 0.71% 合计 4,370.0000 100.00% 10、股本复核情况 天衡对发行人在 2006 年 6 月、2010 年 1 月和 2011 年 8 月的历次验资报告 进行了专项复核,并出具了天衡专字(2020)00459 号验资复核报告,确认上述 验资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602 号——验资》 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确认上述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的说明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以下无正文) 4-3-9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的签章页) 全体董事签名: 吕锋 陆士平 邓永清 刘艳国 黄 雄 于北方 王 俊 全体监事签名: 龚 伟 钱 铮 冯 兵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吕 锋 邓永清 刘艳国 赵 兵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