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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苏博云: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8-11  

                        证券代码:301003             证券简称:江苏博云          公告编号:2021-020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9 日召开

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

“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

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

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8 年修订并发布的新租赁准
则。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生效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要求,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开始按照新修订的租赁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

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新租赁准则与现行租赁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 2021 年年

初留存收益。执行新租赁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重大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9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国家财政部的通知要求,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和公司

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会计
政策。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

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相关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证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