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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苏博云: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2022-03-01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港证券”)作为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博云”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
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对江苏博云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
核查情况如下:

    一、申港证券对江苏博云《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主要通过审阅相关资料、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公
司相关三会会议资料、公司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各类原始凭证等;查阅公司与
内部控制相关的制度文件;审阅《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等,对江苏博云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要素、主要内部控制活动等多方面对
其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及其所属部门(包括董事会、
内审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销售部、供应链、生产部、仓库管理部、工程保
障部、研发中心、行政事务办等),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苏邦贸易有限公司、上
海罗兴保贸易有限公司、BOILN PLASTICS (SINGAPORE) PTE.LTD 和 BOILN
PLASTICS (MALAYSIA) SDN.BHD。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
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1、内部环境
    (1)治理结构
    公司已经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了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三会一层”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各会
的议事规则及工作细则。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的经营决策权;
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监督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
责;经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
工作。三会一层各司其职、相互协调、相互制约、规范运作。其中,董事会下设
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上
述机构均有与其职能相适应的议事规则或工作制度对其权限和职责进行规范。公
司建立健全了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
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确保公司管理规范运作。
    (2)公司组织结构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会、总经理等组织机构,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公司组织结构如下:




    (3)人力资源管理
    公司建立了《人力资源管理程序》,对公司人事管理包括培训管理、招聘管
理、薪资管理、档案管理、考评管理等方面做了详细的规定。通过为员工提供多
种形式的培训,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增强了公司的竞争力;通过对员工招聘、
录用、使用等程序的规范,增加了对人才的吸引度。
    《人力资源管理程序》的制定,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激励和处罚机制,采用
以岗定薪、奖金与公司效益、员工工作实绩挂钩方式,提高员工的竞争意识。通
过对员工的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方面进行客观评价,对不称职人员进行淘汰,
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健全有效的奖惩机制。
    (4)企业文化
    公司将企业文化的建设与人力资源管理相结合,重视职工素质的培养,树立
良好的公司内部形象。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员工培训和发展计划,赋予员工充分的
权利和责任,积极创造适合人才竞争和发展的企业文化氛围,为所有员工提供发
挥才智、实现价值的平台和机会,把企业文化的核心内容灌输到员工的思想之中,
体现在行为上,从而使公司成为拥有一流人才队伍、具有高度凝聚力的现代化企
业。
    (5)内部审计
    公司设立内审部并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内审部直接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在审
计委员会的指导下,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经营情况、财务情
况进行审计和监督,独立行使审计监督职权。
    (6)社会责任
    为了确保公司实现可持续长远发展,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安全生产、
环境保护、保护股东权益、关爱员工、回馈社会等方面均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的
政策措施。公司一直致力于改善员工办公和生活条件,强化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重视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等。
    2、风险评估
    公司根据战略目标及发展思路,结合行业特点,建立了较为系统、有效的风
险评估体系。根据设定的控制目标,全面系统地收集相关信息,准确识别内部风
险和外部风险,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做到风险可控。最大限度地降低了风险。
    3、控制措施
    (1)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
    公司对各个部门、业务流程制定了一系列较为详尽的岗位职责分工制度,各
项交易业务的授权审批与具体经办人员分离。如《会计核算制度》及《财务管理
制度》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
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公司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货币收支的经
办人员与货币收支的审核人员分离;非生产部门物品购入由经办人之外的另一人
进行验收或证明;《采购控制程序》规定由供应链部进行采购,由质量部、仓库
进行验收等等。
    (2)授权审批控制
    公司按交易金额的大小及交易性质不同,根据《公司章程》及各项管理制度
规定,采取不同的授权控制。对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采用一般授权,由各部门按
公司相关授权规定逐级审批;对重大交易、非经常性业务交易(如对外投资、贷
款等)作为重大事项,按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
    (3)会计系统控制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内部会计控制规范
-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及其补充规定的要求,制定了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及相
关操作规程,如《会计核算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明确了各项会计工作流程、
核算办法,确保会计凭证、核算与记录及其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安全性。公
司在财务核算方面设置了较为合理的岗位,并配备了相应的财务人员以保证财会
工作的顺利进行。财会人员分工明确,各岗位能够起到互相牵制的作用,批准、
执行、记账等关键职责由不同的被授权人员分工进行,充分发挥了会计的监督职
能。
    (4)财产保护控制
    公司财务部根据各项会计政策及财务管理制度对货币、存货、固定资产的增
减进行账务处理,并对实物资产确定保管人或管理部门,严格限制未经授权人员
接触和处置资产,分别实行按月或半年度进行定期财产清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
的方式进行控制,做到账实相符。
    (5)运营分析控制
    公司管理层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对综合运用研发、生产、购销、财务等方面
的信息,通过因素分析、对比分析、趋势分析等方法,定期开展运营情况分析,
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①对外投资内部控制:为规范公司的经营运作,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的监控和
管理,确保被投资公司规范、有序、健康地发展,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权益,根
据《公司法》、《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公司制定了《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办法》。公司对外投资均履行了审批程
序,公司签订的重大投资合同均符合审批程序。
    ②对外担保内部控制:为维护公司股东和投资者的利益,规范公司的对外担
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公司法》、
《担保法》、《证券法》、《上市规则》、《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③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公司建立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关联方和关联
交易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审批权限和决策程序等作了明确的规定,规范与关联
方的交易行为,力求遵循诚实信用、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保护公司及中小
股东的利益。
    ④货币资金管理控制:为加强对公司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保证资金安全,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
法》、《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制定了财务审批制度。
    ⑤采购与付款控制:公司授权供应链部负责公司物料采购业务,根据公司销
售计划、生产计划制定采购计划,在采购计划的指导下实施采购。采购所需支付
的款项按合同约定条款进行,由采购人员填制付款申请,经授权审批人审核,交
财务部复核后执行付款程序。采购人员定期与供应商核对应付账款、预付账款等
往来款项,并将核对结果报告财务部,财务部采用适当程序进行复核。
    ⑥销售与收款控制: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完善了销售业务相关管理制度,明
确销售、发货、收款等环节的职责和审批权限。公司定期检查分析销售过程中的
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确保实现销售目标。公司严格按照发票管理规定
开具销售发票。公司采取多种形式,定期与客户核对应收账款、预收账款等往来
款项。
    ⑦预算控制:公司按战略规划制定年度预算并逐级分解,以预算、控制、协
调、考核为内部控制主要管理内容,对公司经营活动全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董
事会负责审批各项预算指标,财务部负责预算管理日常工作,主要负责预算完成
情况的分析,并在实施过程中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⑧研究与开发控制:公司着力加强研究与开发业务的管控,在立项、研发过
程管理、验收、研究成果的开发和保护等环节均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针对研
发过程中的主要风险点和关键环节,制定了切实有效的控制措施。
    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
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严格对财务报告编制、对外提供
和分析利用全过程实施管理,明确相关工作流程和要求,落实责任,确保财务报
告合法合规、真实完整和有效利用。
    ⑩募集资金管理控制: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
储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
    2021 年 6 月,公司和保荐机构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江苏张家港农
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丰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上海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监管协
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配套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利润作为衡量指标。
    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不超过营业
利润的 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利润的 5%但不超过 10%,则为
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利润的 10%,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
告中的重大错报。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
响;
    (2)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公司未能首先发现;
    (3)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加以改正;
    (4)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公司审计部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的定性标准:
    (1)未按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和重要的制衡制度和控制措施。
    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利润作为衡量指标。
    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不超过营业
利润的 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利润的 5%但不超过 10%,则为
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利润的 10%,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
性作判定。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
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为一般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
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为重要
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
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为重大缺陷。以上定量标准将随着公司经
营规模的扩大而作适当调整。
    根据上述认定标准,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情况,本次内部控制评价过程
中未发现报告期内存在重要缺陷和重大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三、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四、申港证券对江苏博云《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江苏博云的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健全,现有的内部控
制制度和执行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江苏博云在所有重
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江苏博云董事会出具的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本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沈 红                 陈重安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