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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苏博云: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2-03-25  

                        证券代码:301003             证券简称:江苏博云           公告编号:2022-016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 2022 年 3 月 21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2 年 3 月 21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如下: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总股本 58,266,66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
民币 10.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8,266,667 元(含税);以截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58,266,66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以资
本公积金转增 7 股。本次不送红股。
    2、自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份总额未发生变
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8,266,667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
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
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
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9.0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
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
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7.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2.0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1.0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58,266,667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99,053,333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3 月 3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4
月 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3 月 3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2 年 4 月 1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
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特别说明:上述说明适用于采用循环进位
方式处理 A 股零碎股的情形,上市公司申请零碎股转现金方式处理零碎股的,
应另行说明零碎股转现金方案。)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2
年 4 月 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3*****059                           吕锋
      2                 03*****323                          陆士平
      3                 02*****063                           龚伟
      4                 02*****004                          邓永清
      5                 03*****698                          刘艳国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 年 3 月 23 日至登记日:2022 年
3 月 31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2 年 4 月 1 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资本公积金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转增股本(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43,700,000   75.00%         30,590,000   74,290,000   75.0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4,566,667   25.00%         10,196,666   24,763,333   25.00%
 份
 三、股份总数            58,266,667   100.00%        40,786,666   99,053,333   100.00%

注:最终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的股本结构为准。


    八、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99,053,333 股摊薄计算,2021 年年
度,每股净收益为 1.36 元。

    九、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合兴星宇西路 1 号
    咨询联系人:杨玉婷
    咨询电话:0512-58956190
传真电话:0512-58956190

十、备查文件

1、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