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博云: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6-24
证券代码:301003 证券简称:江苏博云 公告编号:2022-029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
知于 2022 年 6 月 20 日以通讯、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 2022 年 6 月 23 日在公司
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吕锋董事长召集并主持,
应出席会议董事 7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
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逐条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合计 77,397,831.39 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其中
使用超募资金 60,000,000.00 元用于偿还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锦丰支行
贷款;使用超募资金 17,397,831.39 元用于偿还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锦丰支行贷款。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6 月 24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1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及 2021 年 7 月 12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 2021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
可滚动使用。
鉴于原授权期限即将届满,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保证
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
加股东回报,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4.8 亿元(含本数)
进行现金管理。在审议通过的投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在审议
通过的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代表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
施和管理。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6 月 24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 2022 年 7 月 15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召开公司 2022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6 月 24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核查意见》;
4.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5.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6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