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捷股份: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独立意见2021-08-25
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召开。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的规定和要求,在认真阅读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相关会议资料,并经讨
论后对如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
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2021 年 1-6 月,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从公司的实际情况
出发,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可持续发展以及股东回报等综合因素,不存
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我们对此
表示同意,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三、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
独立意见
1、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资
金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
金情况。
2、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没有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
对外担保事项。
通过对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的审核,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关联方占用资金风险和对外担保风险。(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陆青
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4 日
(本页无正文,为《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赵鹏飞
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