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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超捷股份: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1-09-14  

                        证券代码:301005            证券简称:超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7


              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相关情况

    1、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
年 9 月 9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半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 57,126,903 股为基数,
向 全 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红利 4.50 元(含税), 合计派 发现金红利
25,707,106.3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今,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利润分配实施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5、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方案的原则为以分配总额不变的方式分配。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1、发放年度、发放范围
    (1)分红年度:2021 年半年度
    (2)发放范围:股权登记日(2021 年 9 月 22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含税及扣税情况
    本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7,126,903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4.0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
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
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9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9 月 2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9
月 23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9 月 2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655     上海毅宁投资有限公司
    2          08*****935      上海祥禾涌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08*****683      上海誉威投资有限公司
    4          08*****682      上海文超投资有限公司
    5          08*****136      赣州超逸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 年 9 月 10 日至登记日:2021 年 9
月 2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本次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或者发行人上市
后 6 个月发行人股票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
行人上述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本企业/本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减持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减持价格不
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
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减持价格和数量相应调整。”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最低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上海市嘉定区丰硕路 100 弄 39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李红涛
    电话:021-59907242
    传真:021-59907240



    八、备查文件
1、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