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捷股份: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期间跟踪报告2022-04-08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 超捷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 付海光 联系电话: 021-68826021
保荐代表人姓名: 王小江 联系电话: 021-68826021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对于重要三会决议及其他重要信息披露
事项,保荐代表人均进行了事前审阅,
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对
部分信息披露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对于普通的非重要信息披露事项,保荐
代表人进行了事后审阅。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的情况
(1) 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 保荐人已督导公司建立健全了相关规章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 制度
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次
项 目 工作内容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是
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本年度内未列席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本年度内未列席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本年度内未列席
5.现场检查情况
( 1 )现 场检查次 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 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4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4次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1、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超捷紧
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闲置自
有资金现金管理投资品种及额度的核查
意见
2、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超捷紧
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和已支付
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超捷紧固
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
查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超捷紧固
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
查意见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进展顺利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已按照相关规定建立了保荐业务工作底
稿,记录、保管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1 年 12 月 17日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本次培训内容主要是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规范性问题,涉及的法
律法规主要包括《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
无 不适用
执行
3 .“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无 不适用
变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
无 不适用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
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 无 不适用
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
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
无 不适用
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
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及解决措施
1 、股份锁定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
是 不适用
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3、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 、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
是 不适用
施的承诺
5 、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关于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是 不适用
漏的承诺
7 、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
是 不适用
股份购回承诺
8 、避免同业竞争和规范
是 不适用
及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9 、关于未履行相关公开
是 不适用
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10、股东信息披露的专项
是 不适用
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2021年8月,由于项目原保荐代表人刘
昊拓、王强林离职,因此变更项目保荐
代表人为付海光、王小江。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 (1) 2021 年 2 月 7 日,因国金证券作
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 为参仙源参业股份有限公司推荐挂牌主
及整改情况 办券商,未勤勉尽责,对挂牌公司重大
合同等核查不充分, 中国证监会下发
[2021]17 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
国金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国金证券做出如下整改: 1、修订完善新
三板挂牌标准,提高项目承接标准; 2、
制定完善投行内控制度,进一步夯实“三
道防线”;3、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
员工的合规意识和专业技能; 4、严格执
行尽职调查制度等规定,提升业务执业
质量;5、启动问责程序, 落实问责措施。
(2) 2021 年 3 月 25 日, 因国金证券及
相关人员在保荐上海翼捷工业安全设备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履行相关职责,对
报告事项 说 明
招股说明书披露发明专利数量不准确、
注册申请文件披露发行人取得发明专利
数量存在矛盾未予充分关注,中国证监
会下发[2021]30 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
书》,对国金证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
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国金证券引以为
戒,认真查找和整改问题,建立健全和
严格执行投行业务内控制度、工作流程
和操作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切
实提升投行业务质量,并根据公司内部
问责制度对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
(3) 2021 年 12 月 20 日,因国金证券
及相关人员在保荐扬州日兴生物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
程中,对发行人销售回款、内部控制等
事项的核查不充分,中国证监会对国金
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
施。国金证券引以为戒,认真查找和整
改问题,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投行业务
内控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诚实
守信、勤勉尽责,切实提升投行业务质
量,并根据公司内部问责制度对责任人
员进行内部问责。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本页无正文, 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付海光 王小江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