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捷股份: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4-08
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
定,我们作为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
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且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
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陆青
2022 年 4 月 7 日
(本页无正文,为《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赵鹏飞
2022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