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超捷股份: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2-05-27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超捷
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捷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超捷股份首次公开发行
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00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超捷股份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281,726.00 股,每
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36.45 元,并于 2021 年 6 月 1 日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 42,845,177 股,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57,126,903 股,其中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
股票数量为 14,281,726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有流通限制或限售
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42,845,177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5%。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该部分股份
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数量共
计 8 户,股份数量为 10,347,73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11%,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
市公告书》,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2 年 6 月 1 日起上市流通。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
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作出的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分别为上海祥禾涌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嘉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赣州超逸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曾立丰、吕海军、赵何钢、王胜永、周家乐。根据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做出的承诺内容如下:
    (1)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上海祥禾涌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曾立丰、吕海军、赵何钢、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嘉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赣州超逸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王胜永承诺: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
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周家乐承诺: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
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中的 776,178 股,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中的 741,900 股,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履行承诺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
公司不存在违法违规为其提供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6 月 1 日(星期三)。
      2、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数量共计 8 户,股份数量为 10,347,735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18.11%。
      3、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解除限售       本次解除限售
     序                                    持有限售股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占总
     号                                    份总数(股)
                                                            (股)             股本比例
            上海祥禾涌原股权投资合
     1                                        2,913,472       2,913,472                  5.10%
            伙企业(有限合伙)
     2      曾立丰                            1,780,560       1,780,560                  3.12%
     3      吕海军                            1,669,280       1,669,280                  2.92%
     4      王胜永                            1,528,716       1,528,716                  2.68%
     5      赵何钢                             856,903         856,903                   1.50%
     6      周家乐                            1,518,078        741,900                   1.30%
            赣州超逸投资中心(有限
     7                                         428,452         428,452                   0.75%
            合伙)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晓富嘉
            辉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8      (有限合伙)-宁波梅山             428,452         428,452                   0.75%
            保税港区嘉展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11,123,913      10,347,735                  18.11%
      注 1:上数据如存在尾数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注 2: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

  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注 3:股东吕海军的股份有 1,300,000 股处于质押状态,该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后即可上

  市流通;股东王胜永的股份有 1,200,000 股处于质押状态,该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后即可上市

  流通。



      四、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增加(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4,281,726      25.00%     +10,347,735       24,629,461      43.11%

二、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42,845,177      75.00%     -10,347,735       32,497,442      56.89%

          合计                 57,126,903     100.00%                  -    57,126,903     100.00%
   注:上表暂不考虑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影响,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
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
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
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付海光                  王小江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5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