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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超捷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2022-08-26  

                        证券代码:301005             证券简称:超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7




                   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上海市嘉定区丰硕路
100 弄 39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8 月 15 日以专人送达或电
子邮件等《公司章程》认可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 名,实
际参与表决董事 5 名。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由
董事长宋广东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公司已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编制完成《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39)及《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38)。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出具《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22-041)。
    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公司董事宋述
省为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骨干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公司业绩持续增长,确保公司
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
等原则,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拟定公司《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4、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公司董事宋述
省为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为了保证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特制定《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
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5、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公司董事宋述
省为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或“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
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
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
书》;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解除限售,对激励
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
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向证券交易所提交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7)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处理;
    8)授权董事会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
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
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
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9)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
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部门、
监管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
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
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
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
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
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
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
予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6、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董事会同意于 2022 年 9 月 13 日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
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表决方式召开。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
告编号:2022-044)。


   三、备查文件

    1、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