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捷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2022-08-26
证券代码:301005 证券简称:超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2
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上海市嘉定区丰硕路
100 弄 39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8 月 15 日以书面通知等《公
司章程》认可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参与表决监
事 3 名。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邹
勇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经审核公司编制的《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监事会认为《2022 年
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
定,其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39)及《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38)。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出具《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保荐机构出
具了核查意见。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22-041)。
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内
容。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及主要骨干人员之间的利益共
享与约束机制,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
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
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
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不
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
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
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
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三、备查文件
1、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