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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捷股份: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9-13  

                                      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于 2022 年 9 月 13 日召开。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认真阅读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的相关会议资料,并经讨论后对如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激励计
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9 月 13 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
相关规定。
    2、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确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激励计划(草案)》
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均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
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骨干人员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
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9
月 13 日,同意以 11.69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27 名激励对象授予 133.49 万股限制
性股票。(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赵鹏飞




                               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3 日
(本页无正文,为《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左敦稳




                               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