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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超捷股份: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20  

                                     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召开。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认真阅读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的相关会议资料,并经讨论后对如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
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可持续发展以及股东回报等综合因素,不存在损害
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全体独立董事对
此一致表示同意,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
资格,具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
告客观、公正,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三、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
效的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当前生产
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
和防范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四、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上述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募集资金的使用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


    五、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管 2022 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
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以及拟定的 2023
年度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的,决策程序合
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六、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
独立意见
    1、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资
金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
金情况。
    2、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没有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
对外担保事项。
    通过对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的审核,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关
联方占用资金风险和对外担保风险。


    七、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当前的经济形势、市场环境变化、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并综
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
司战略发展需求和实际经营需要。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结项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八、关于拟签署《业绩补偿协议》暨业绩补偿进展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业绩补偿方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
同意该业绩补偿事项。


    九、关于 2022 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减
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有助于提
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赵鹏飞




                               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9 日
(本页无正文,为《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左敦稳




                               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