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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迈拓股份: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2021-06-17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迈拓仪表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迈拓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保荐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
等相关规定,对迈拓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
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55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 3,482.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4.4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2,104,4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51,481,301.77 元(不含增值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50,623,098.23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由中天运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已于 2021 年 6 月 2 日出具《验资报告》(中
天运[2021]验字第 90043 号)。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正常经营
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

增加资金收益,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募集资
金投资产品必须满足: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拟投资的产品品种包括
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定期存款。

    上述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定期存款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
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
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
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5,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及不
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
性好、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结
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大额存单或银行理财产品等),现金管理有效
期自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
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
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发行主体、明确投资金额、期
限、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协议等,并由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五)收益分配方式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
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的具体依据

    保荐机构通过对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查阅公司有关文件、
募集资金专户资料等方式,对迈拓股份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5,000 万元(含
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本核查意见。

       四、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

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的合规性、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一)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的合规性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5,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
币 50,000 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
见。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
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
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
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
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在公司审计部门核查的基础上,如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认为必要,可以聘请专
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保荐机构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梁勇              魏德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