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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迈拓股份:关于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1-08-03  

                        证券代码:301006             证券简称:迈拓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3



                       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
获 2021 年 7 月 2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
事宜公告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13,928 万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6,964 万元
(含税)。本次利润分配后尚未分配的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利润分配方
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转
增股本总额不变”的原则,在公司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
算分配比例。
    2、公司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的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时间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3,928 万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 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
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4.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
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
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8 月 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8
月 1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8 月 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南京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喜燕路 5 号
    咨询联系人:钱孝宇、朱倩
    咨询电话:025-86981988
    传真电话:025-86981980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