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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迈拓股份:关于签署《智能超声波计量传感器研发制造项目投资合同》的公告2021-10-11  

                        证券代码:301006              证券简称:迈拓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6



                          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智能超声波计量传感器研发制造项目投资合同》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项目用地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正常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通
过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
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2、项目后续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环评审批、建设
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工作,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备案
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
险。
    3、本次投资项目是公司基于对企业自身发展和行业市场前景作出的预判,
后续如行业政策、市场环境、产品技术更迭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存在项目的实
际经营状况及盈利能力不及预期的风险。
    4、本次项目建设投资金额较大,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公司将统
筹资金,采用包括但不限于以自有资金、金融机构借款或其他融资方式合理确定
资金来源。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变化、融资渠道通畅程度都将使项
目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5、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6、本投资合同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生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本次签订项目投资合同的基本情况
    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安徽马鞍山雨山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甲方”)签署《智能超声波计量传感器研发制造
项目投资合同》 以下简称“本合同”),项目主要作为智能超声计量产业化基地。
项目总投资 10.6 亿元,计划分二期投资,项目用地面积约 92 亩(以实际出让为
准),建设周期预计为 36 个月。
    本次投资公司拟以募投资金、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借款投资。
    2、本次签订项目投资合同履行审议程序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全票同意的结果
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智能超声波计量传感器研发制造项目投资合同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安徽马鞍山雨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本次项目投资合同。此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是否涉及关联交易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具体事项和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二、合同对方基本情况

    1、对方名称:安徽马鞍山雨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对方性质:地方政府派出机构
    3、与公司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本次项目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甲方:安徽马鞍山雨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乙方: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智能超声波计量传感器研发制造项目
    2、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厂房、办公研发楼、道路及绿化等工程,新增 SMT
贴片生产线、多轴焊接机器人、数控立式加工中心、全自动机加水车等设备等相
关设备,项目达产后,形成年产 148 万台智能超声水、气仪表及通信设备的生产
能力。
    3、项目投资总额:项目总投资约 10.6 亿元,计划分二期投资,其中固定资
产投资约 4 亿元。
    4、项目用地:该项目计划用地面积约 92 亩(以实际出让为准),土地性质
为工业用地,位于雨山经济开发区霍里山大道与沿河路交叉口西北侧。通过招标、
拍卖、挂牌方式依法受让上述项目用地土地使用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出让合同》,出让期限为 50 年。
    5、项目建设:乙方项目应在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后开工建设,36
个月内建成投产。因甲方交付土地或行政审批等相关手续延迟,乙方建设期限相
应顺延。

    6、项目公司:公司将在雨山经济开发区设立项目公司,成立后,将由子公
司承继公司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
    (三)甲方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相关部门负责对乙方实施本合同的具体行为进行监督。

    2、为加快项目建设进程,甲方同意协助乙方办理项目备案、环评、安评、
开工建设、正常运营及不动产权证等相关手续。

    3、协助乙方办理道路、供水、雨水、污水、电力、燃气、电讯、公共交通
等基础设施的利用手续。

    4、甲方为乙方的建设和经营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依法保障乙方的合法权
益。
    5、甲方尽力按照合理合规要求帮助乙方协调霍里山大道相关出入口相关建
设事宜。
    6、甲方负责将工厂动力线引入位置按照乙方设计要求铺设到项目红线处。



    (四)乙方权利及义务
    1、依法享受本合同项下国家、安徽省以及甲方提供的相关服务,依法享受
本合同项下国家、安徽省以及甲方有关的优惠政策。

    2、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建设内容、建设进度、投资强度销售收入、税收贡献
等指标,如期完成本项目的建设、验收和运营、贡献等。

    3、按照法律规定办理建设工程相关审批手续,确保项目建成后符合环境保
护、安全生产、消防、人防、能耗、地震、气象、交通等有关要求。

    4、乙方承诺就本合同项下各项义务的履行接受甲方相关部门的监督。在本
合同签订后,若国家和省对财税政策做出重大调整,影响本合同中优惠政策的实
行,甲、乙双方可依照调整后法律法规再行商定有关优惠政策。

    5、在甲方全面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前提下,乙方保证在本合同签订后 20 年内,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减少注册资本,不得变更注册地址,并承诺凡在甲
方所在地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税收需在甲方税务部门缴纳。
    (五)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均应按本《合同》约定执行,乙方如出现违约,甲方有权根据
乙方的违约程度部分取消或全部取消给予乙方的优惠政策或者解除合同等方式
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如甲方出现违约,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2、乙方擅自改变项目性质、土地用途、或者违反法律规定并构成实质性违
约的,甲方及有关部门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给予经济赔偿。

    3、乙方若造成土地闲置,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且不再享受甲方给予的优惠政策和待遇。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转让项目的,
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自项目全部建成达产后,如当年未实现本合同所约定年税收贡献 30 万元
/亩的,乙方当年须按照不满 30 万元/亩的缺额部分给予甲方现金补偿。

    (六)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依法向雨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成立,经双方决策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

    (八)其他

    本合同签订后,一方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

    四、项目投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主要风险

    1、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支持用水精准计量、水资源高效循环利用、节水灌
溉控制、管网漏损监测智能化等先进技术及适用设备研发。智能水表、气表等产
品和智慧供水业务系统应用量的需求日益增加。

    本次投资的目的是出于公司长远战略发展考虑,项目投产后将加快公司在超
声计量领域的战略布局,有利于公司产能的进一步扩张,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
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本次对外投资将增强公司在超声计量领域的产业布局,预计
项目投产后,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
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2、存在的主要风险

    (1)本次项目用地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正常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
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
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2)项目后续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环评审批、建
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工作,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备
案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
风险。
    (3)本次投资项目是公司基于对企业自身发展和行业市场前景作出的预判,
后续如行业政策、市场环境、产品技术更迭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存在项目的实
际经营状况及盈利能力不及预期的风险。
    (4)本次项目建设投资金额较大,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公司将
统筹资金,采用包括但不限于以自有资金、金融机构借款或其他融资方式合理确
定资金来源。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变化、融资渠道通畅程度都将使
项目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项目投资合同》。


    特此公告。




                                                 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