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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迈拓股份:关于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2022-03-03  

                        证券代码:301006            证券简称:迈拓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3


                       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2、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遇到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
导致合同无法全面履行或终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签署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300,718,500.00 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
审计营业收入的 71.52%,若合同顺利实施,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
极影响,具体影响金额及影响时间将视合同履行的具体情况而定,相关财务数据
的确认请以公司经审计财务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概况

    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拟中标智能超声水表采购综合服务项
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公开招标评标结果公示公司为“莆
田市城乡供水有限公司智能超声水表采购综合服务项目”的中标人;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收到智能超声水表采
购综合服务项目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确认公司为“莆
田市城乡供水有限公司智能超声水表采购综合服务项目(招标编号:
PTZFCG202112046)”的供应商,中标金额 300,718,500.00 元(含税)。
    近日,公司与莆田市城乡供水有限公司、莆田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莆田壶山
自来水有限公司、莆田市湄洲湾自来水有限公司、莆田市水务集团涵江自来水有
限公司、莆田市仙游城乡供水有限公司(含仙游县自来水有限公司)签订了《智
能超声水表采购综合服务项目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本次签署合同属
于公司日常经营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签署合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
东大会审议。

    二、合同对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莆田市城乡供水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洪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300MA32UP7X0K
    注册资本:43528.75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 30 号
    经营范围:自来水生产和供应(仅限国境口岸);其他水的处理、利用与分
配;水资源管理;水利设施管理咨询服务;引水、提水设施管理服务;节水管理
与技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其他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设计管理与
咨询;工程计划安排服务;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工程材料咨询服务;工程造价专
业咨询服务;城市公共建筑及设施清洗服务;档案处理及档案电子化服务;标准
化服务;建材批发;卫生洁具零售;电气设备修理;其他未列明的机械和设备修
理业;对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的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公司名称:莆田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金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300064140395C
    注册资本:33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莆田市城厢区凤办月塘居委会文献西路
    经营范围:制水、供水(第二水厂);水质检测;土石方工程及市政工程施
工;供水管材及配件批发、零售;供水管网、水厂建设及经营管理。(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公司名称:莆田壶山自来水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30008430836XP
    注册资本:10542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新度镇下坂村白云路 589 号
    经营范围:集中式供水;水质检测;土石方工程及市政工程施工(不含爆破);
供水管材、配件及水表、阀门批发、零售;供水管网、水厂建设与管理。(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公司名称:莆田市湄洲湾自来水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庆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3001553449673
    注册资本:185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莆田市秀屿区东庄镇马厂村 56 号
    经营范围:自来水生产与供应;水暖配件批发、零售,土石方平整(不含挖
掘、爆破)工程、市政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5、公司名称:莆田市水务集团涵江自来水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国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303155465064B
    注册资本:17531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工业街 776 号
    经营范围:自来水生产供应、供水工程安装、给排水技术服务、对供水项目
投资、生产、建设、经营管理、水务市场咨询、水务工程设计、监理、施工、项
目代建、水暖配件批发、零售;工程招投标、建筑安装、工程建设、基建设备安
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公司名称:莆田市仙游城乡供水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玮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322MA333BH69E
    注册资本:10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鲤城街道东榜路 8 号
    经营范围:自来水生产和供应(仅限国境口岸);其他水的处理、利用与分
配;水资源管理;水利设施管理咨询服务;引水、提水设施管理服务;节水管理
与技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其他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设计管理与
咨询;工程计划安排服务;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工程材料咨询服务;工程造价专
业咨询服务;城市公共建筑及设施清洗服务;档案处理及档案电子化服务;标准
化服务;建材批发;卫生洁具零售;电气设备修理;其他未列明的机械和设备修
理业;对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的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公司名称:仙游县自来水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玮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322052325114W
    注册资本:7705.75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仙游县八二五南街 222 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自来水生产与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 一般项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关系
    公司与上述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公司发生的交易金额
    最近三年公司未与上述公司发生交易。
    (四)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合同方为自来水公司,具备较强资金实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誉度
良好,资金充足,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



                                  水表综合
                                              轮换综合
                           数量   中标单价
 序号   名称     项目                         中标单价    合计金额(元)
                         (万台) (元/台)
                                              (元/台)
                                    小计
                                                                               具
         NB-IoT                                                                体
                    DN15
         超声水                                                                技
  1                 (带    38.2     564.00        205.00     293758000.00
         表(迈                                                                术
                    阀)
           拓)                                                                要

                                                                               求

         NB-IoT                                                                见
                    DN20
         超声水
  2                 (带    0.65     617.00        227.00      5486000.00      附
         表(迈
                    阀)
           拓)                                                                件



         NB-IoT
                    DN25
         超声水
  3                 (带    0.15     714.00        269.00      1474500.00
           表
                    阀)
         (迈拓)


含税总计(元)         小写:300718500.00     大写:叁亿零柒拾壹万捌仟伍佰元

1.每批次发货以业主下达任务为准
2.交货地点:按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1)备注:乙方应以本项目采购需求所涉及到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 投标备
注: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制造、运输、搬运、采购、保管、意外险费用、产
品检验检测、首次强制检定费、安装费(含表前表后各种配件安装)、税费、NB
卡及流量费、水表定期巡检、通讯网络、软件编制、接入、维护及免费升级换代、
故障及投诉处理等、售后服务期的维护维修所需人员费用、车辆、专用工具、备
品备件、产品说明书及其它相关技术资料等与水表安装、运行维护所需的一切相
关费用。
      每批次采购货物使用时限达到 6 年后均须进行轮换,水表轮换价格包含轮换
过程中产生的检测费、材料费(不含砂、石子、水泥)、安装费(含旧表拆卸费
用)、人工费(含搬运费、装卸车费)、运费等轮换水表所需的一切费用。
      2)采购数量:数量按年度实际使用量。中标人按采购方实际需要分批次进
行供货。
      3)供货要求:中标人按采购方要求分批次不分数量进行供货。
      4)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为全新(不包含轮换产品)、原品牌、原厂家、
原产地生产的。
    5)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费用,甲方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2、合同金额:人民币 300,718,500.00 元(含税)

    3、交付时间:乙方按甲方订单要求以批次供货,乙方接到甲方电话、电子
邮件、电子信息中的任一方式订单后须在7个工作日内将首检强检合格货物运抵
甲方指定地点,乙方不能按时供货的,应及时通知甲方双方进行协商解决。
    4、验收:乙方所供货物通过甲方属地计量检定部门首检合格后,根据甲方
要求完成安装;乙方安装水表经甲方验收合格。
    5、结算方式:第 1-3 年内采购每批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存放地点,经甲方对
货物、品牌、外观、数量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向甲方提供该批货物的全额增值税
专用发票,甲方在十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批货物总价 70%;该批次货物供每满一年
后,甲方在十个工作日内付该批货物总价的 5%;支付至该批货物总价的 95%后停
止支付,剩余该批货物总价的 5%作为质保金待服务期满后支付。
    第 1-3 年内采购每批货物使用满 6 年后,中标人需对水表进行轮换,甲方轮
换货物验收合格后,中标人提供该批轮换费用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十
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批轮换费用总额的 70%;该批货物轮换每满一年后,甲方在十
个工作日内付该批轮换费用总额的 5%;支付至该批轮换费用总额的的 95%后停止
支付,剩余该批轮换费用总额的 5%作为质保金待服务期满后支付。

    6、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2%,即300718500.00*2%=6014370.00元,履
约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缴纳。

    7、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至最后一批次供货完成后十二年。

    8、违约责任:
    中标人如有下列行为之一视为违约,其履约或质量保证金将被没收,甲方有
权解除合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中标人方完全承担:
    (1)所提供的货物、配件与投标文件的承诺不相符;
    (2)如中标人不能按甲方要求的期限交货,第一次罚款 10000 元人民币,第
二次罚款 20000 元人民币,第三次罚款 30000 元人民币,超过三次以上或延期超
过 15 天交货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未结算的全部货款及履约保证金,
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3)违反所承诺的生产厂家、货物报价和质量、投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与
性能、售后服务等行为;
    (4)违反双方签署合同书的其他主要条款。
    (5)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中标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违
约金、赔偿金等。

    (6)若中标人在履约过程中,对甲方存在违约行为时,经核实后,甲方有权
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签署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300,718,500.00 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
审计营业收入的 71.52%,若合同顺利实施,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
极影响,具体影响金额及影响时间将视合同履行的具体情况而定。
    2、本次合同的签署体现了公司在超声水表细分领域的先发优势和技术优

势,同时体现了供水公司对超声水表产品技术的认可,进一步提高供水企业对超
声水表的认知和市场接受度及公司在超声水表行业的品牌知名度,提升公司的市
场影响力。
    3、该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遇到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
合同无法全面履行或终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
定,及时披露合同的进展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七、备查文件

    1、《莆田市城乡供水有限公司智能超声水表采购综合服务项目合同书》


    特此公告。
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