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拓股份:2021年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04-25
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2022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落实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积极有效地行使董事
会职权,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
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健康持续的发展,
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董事会 2021 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1 年公司经营情况
2021 年,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全球供应链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导致
芯片短缺再加上 7 月份南京疫情对公司销售端产生较为不利的影响,原材料(电
子元器件、铜等)的价格呈现上涨幅度较大,导致公司采购成本上升,结合华夏
幸福集团、恒大地产集团暴雷及其他往来款项回款及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
准则》、公司会计政策及财务谨慎性原则 2021 年合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
减值损失合计 2,337.78 万元,上述不利因素对公司 2021 年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
程度的影响。现将 2021 年公司经营情况报告如下:
1、2021 年主要经营指标情况
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 4.08 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2.82%,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40 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19.59%,基本每收益为 1.15
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31.14%.
2、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成功上市,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2,104,4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51,481,301.77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50,623,098.23 元。
3、2021 年公司重大投资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5 日与南京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
投资协议书》,项目主要作为智能计量仪表智造基地、研发及检测中心及智慧水
务综合管理平台暨大数据中心。项目总投资约 15 亿元,计划分三期投资,项目
第一期投资约 6 亿元,固定资产投资约 4 亿元,项目第一期投资于本协议签订之
日起 3 年内完成,后续投资根据项目进度择机启动。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8 日与安徽马鞍山雨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署《智能超
声波计量传感器研发制造项目投资合同》并在安徽省马鞍山市设立全资子公司迈
拓科技(安徽)有限公司,主要内容为公司在安徽省马鞍山雨山经济开发区内投
资建设“智能超声波计量传感器研发制造项目”,项目总投资约 10.6 亿元,计
划分二期投资,项目用地面积约 92 亩,建设周期预计为 36 个月。
上述投资项目正在有序推进中,相关进展情况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
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二、公司董事会运作情况
1、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6 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议事程序、
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体情
况如下:
会议届次 会议时间 会议议案
1、《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 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 2020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5、《关于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 2021 年 3 月 5 日 6、《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议
7、《关于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
预案的议案》
9、《关于同意公司 2018 年-2020 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对外报出的议案》
10、《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1、《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关于延长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期限的议
案》
第二届董事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首次
会第三次会 2021 年 3 月 30 日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事宜期限的议案》
议
3、《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的议案》;
2、《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3、《关于修订<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4、《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第二届董事
的议案》;
会第四次会 2021 年 6 月 16 日
议 5、《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
6、《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7、《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8、《关于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的议案》
9、《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关于修订<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的议案》
4、《关于修订<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
议案》
5、《关于修订<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
第二届董事 案》
会第五次会 2021 年 8 月 20 日 6、《关于修订<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
议 案》
7、《关于修订<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的议案》
8、《关于修订<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议案》
9、《关于修订<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
议案》
10、《关于修订<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
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11、《关于修订<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的议案》
12、《关于修订<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议
案》
13、《关于修订<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的议案》
14、《关于修订<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议案》
15、《关于修订<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决策管理制度>
的议案》
16、《关于修订<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的议案》
17、《关于修订<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的议案》
18 、《关于制订<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19、《关于修订<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
作细则>的议案》
20、关于修订《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
作细则》的议案
21、关于修订《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22、关于修订《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
作细则》的议案
23、《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关于签署<智能超声波计量传感器研发制造项目投资合
第二届董事 同>的议案》
会第六次会 2021 年 10 月 9 日 2、《关于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议 3、《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4、《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 1、《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第七次会 2021 年 10 月 26 日 2、《关于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议
3、《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增加注册资本及变更名称的议案》
3、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2021 年公司董事会组织召开了 5 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严格
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具体情况
如下:
会议届次 会议时间 会议议案
1、《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0 年年度股 2021 年 3 月 4、《关于 2020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东大会 25 日 5、《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7、《关于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预案
的议案》
1、《关于延长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期限的议案》
2021 年第一次 2021 年 4 月
临时股东大会 15 日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事宜期限的议案》
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的议案》
2、审议《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1 年第二次 2021 年 7 月 2
临时股东大会 日 4、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的议案》
1、审议《关于修订<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2021 年第三次 2021 年 9 月 8 4、审议《关于修订<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临时股东大会 日 的议案》
5、《关于修订<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议案》
6、审议《关于修订<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订<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
议案》
8、审议《关于修订<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订<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决策管理制度>
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订<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
细则>的议案》
2021 年第四次 2021 年 10 月 1、《关于签署<智能超声波计量传感器研发制造项目投资合同>
临时股东大会 26 日 的议案》
4、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与决策
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各委员会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专业的意见,确保董事会对经营
层的有效监督。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 3 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共计召开 1 次会议。
5、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
参加相关会议,审议决策公司的重大事项,运用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客观地发
表了独立意见,推动公司经营管理等方面持续健康的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6、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循《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及《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开展了信息披露工作及投资者关系管理
活动,积极参与资本市场互动,保持了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性。报告期
内,公司董事会组织开展了 6 次投资者调研活动,与投资者保持了良好的沟通,
及时准确的将公司的战略规划、经营发展情况及重大投资情况传达给投资者。
7、完善公司治理运行机制和制度
报告期内,公司审议通过了多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公司治理机制和制度,
进一步推动企业的规范化和成熟化发展。
三、2022 年重点工作计划
2022 年,公司将秉承成为“创新、坚持,努力成为全球卓越的智能测控系
统提供商”的企业愿景和“创造测控产品,立足智慧计量,助力社会公用事业能
效管理”的企业使命,始终遵循“专业、高效、敬业、远见”的核心价值观,始
终坚持“有意义有价值,致力于企业长期健康发展”的企业理念。 在做好企业
经营的同时进一步规范三会运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认真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为公司实现快速、
持续、健康发展而努力。现将 2022 年董事会重点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1、坚持创新驱动,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为保证公司未来长远健康发展,引领行业技术发展,坚持创新始终是公司未
来发展的方向,因此,公司必须时刻保持对技术创新研发的高度敏感,结合行业
发展动态,持续不断创新突破。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拥有独立自主研发的技术团队,并配套设有企业研究
开发中心,未来公司将依托内部研发中心,并通过与国内高校开展学术交流合作
项目,形成一套实践操作与理论知识相结合的研发模式,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2、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健全人才发展体系
公司将持续加强人才队伍的梯队建设,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建立完善
的内部培训和人才选拔体系;加大管理人才、销售服务人才、核心技术研发人才
等专业人才的引进力度,为公司健康持续的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3、快速扩充产能,加快公司在超声计量领域的战略布局
公司 2021 年分别与南京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投资协议书》
和安徽马鞍山雨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署《智能超声波计量传感器研发制造项目
投资合同》,伴随项目的逐步落地实施,能够进一步完善公司产业布局,激发产
业规模效益,为企业未来快速健康发展夯实根基。2022 年,公司会继续做好募
投项目的推进工作,在确保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持续督促项目稳步推进,为项目
如期投产做好基础保障,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整体竞争力。
4、继续提升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不断完
善法人治理结构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
体系,诚信经营,提升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切实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的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建立和
完善公司规章制度及风险防范机制,规范公司运作水平,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加
强学习培训,提高管理能力,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助推企
业实现长远健康发展。
5、做好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2022 年公司会继续加强对董事会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规范信息披
露制度和监督机制,并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
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和完整。同时,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互动交流,持续完善投
资者沟通渠道和方式,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传递公司经营理念,以增进投
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建立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互动关系,坚定投
资者信心,切实维护好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切身利益。
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