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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迈拓股份: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22-05-18  

                                        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2
年 5 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
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中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我们认真审查了张炜女士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情况等,一致认
为其具备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未发现其存在《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发现其存在
被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
    2、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合
法有效。
    我们同意聘任张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乔久华、茅宁、李德英
                                               2022 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