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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迈拓股份: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2-06-0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
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拓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
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55 号)同意注册,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34,820,000 股,并于 2021 年 6 月 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 104,46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
司总股本为 139,280,0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33,041,584 股,占发行后
总股本的比例为 23.72%,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06,238,416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
的 比 例 为 76.28% 。有 限 售 条 件 流 通 股中,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行网 下 配 售 的
1,778,416 股限售股已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流通上市。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总股本为 139,28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
流通股 104,46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4,820,000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份,涉及限售股股东
9 名,对应的限售股数量为 36,496,400 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 26.2036%,限售
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将于 2022 年 6 月 7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上市后至今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利润分配或用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所做的
相关承诺如下:

    1、发行人股东锋霖创投承诺:

    “如果证券监管部门核准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事项,发行人股票在证券
交易所上市,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
该部分股份。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企业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
上缴发行人所有。

    如《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和证
券交易所对本人持有的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之锁定、减持另有要求的,
本人将按此等要求执行。”

    2、发行人股东杨荣福、张美萍、曹凯强承诺:

    “如果证券监管部门核准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事项,发行人股票在证券
交易所上市,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
分股份;

    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
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深交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
不低于发行价;减持前本人应提前将减持意向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在减持前三个
交易日予以公告。上述减持股份数额不包含本人在此期间增持的股份;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
上缴发行人所有;

    如《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和证
券交易所对本人持有的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之锁定、减持另有要求的,
本人将按此等要求执行。”

    3、发行人股东唐绪锦、路兵、陈渠承诺:

    “如果证券监管部门核准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事项,发行人股票在证券
交易所上市,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
分股份;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
上缴发行人所有;

    如《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和证
券交易所对本人持有的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之锁定、减持另有要求的,
本人将按此等要求执行。”

    4、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沈激、吴正新承诺:

    “如果证券监管部门核准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事项,发行人股票在证券
交易所上市,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
分股份。在此期间新增的股份除外;
    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深交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
理)不低于发行价;

    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人如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
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
上缴发行人所有;

    如《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和证
券交易所对本人持有的迈拓股份的股份之锁定、减持另有要求的,本人将按此等
要求执行;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核
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不存在相
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
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36,496,40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6.20%;
本次解除限售后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 29,250,20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1.00%。

    (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9 名,其中自然人 8 名,非自然人股
东 1 名。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6 月 7 日(星期二);

           (四)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及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实际
     序                      所持限售股份数量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     可上市流
              股东名称                                                                    备注
     号                          (股)                  数量(股)       通的股份
                                                                          数量(股)
     1         杨荣福               7,156,800            7,156,800         7,156,800
     2           沈激               5,461,600            5,461,600         1,365,400       注
     3         唐绪锦               4,593,600            4,593,600         4,593,600
           南京动平衡投
           资管理有限公
           司-南京江宁
     4                              4,460,000            4,460,000         4,460,000
           开发区锋霖创
           业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5           路兵               4,200,000            4,200,000         4,200,000
     6         吴正新               4,200,000            4,200,000         1,050,000       注
     7         张美萍               2,700,000            2,700,000         2,700,000
     8         曹凯强               2,700,000            2,700,000         2,700,000
     9           陈渠               1,024,400            1,024,400         1,024,400
              合计                  36,496,400          36,496,400        29,250,200
          注:沈激、吴正新现担任公司监事一职,根据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中做出的承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五)公司董事会承诺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
    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增加(股)     减少(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04,460,000       75.00%                    29,250,200    75,209,800    54.00%

其中:首发前限售股       104,460,000       75.00%                    36,496,400    67,963,600    48.80%

          高管锁定股          -                  -     7,246,200                   7,246,200         5.2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4,820,000        25.00%     29,250,200                   64,070,200    46.00%
三、股份总数         139,280,000   100.00%                    139,280,000   100.00%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
    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
    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
    确、完整。保荐机构对迈拓股份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梁 勇                              魏德俊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6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