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迈拓 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拓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 年修订)》和《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 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对迈拓股份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 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55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4,820,00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4.4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2,104,4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不含 增值税)人民币 51,481,301.77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50,623,098.23 元。 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6 月 2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6 月 2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 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天运[2021]验字第 90043 号)。公司对募集资 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迈拓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结余的募集资金余额 为 354,228,419.24 元,本年度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金 额 募集资金上年年末余额 434,356,127.36 减:募投项目本期投入金额 86,496,785.09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1,001,906.38 加:暂存于银行一般户的到期赎回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收益 5,367,170.59 募集资金期末余额 354,228,419.24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存储、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 年修订)》和《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审议通过,并业经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南京滨江开发区支行、南京银行南京江宁滨江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并于 2021 年 6 月 15 日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滨江开发区支行以及南京银行南京江宁滨江开发区支行分别 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 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 资金专户资料。公司单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 元(按照孰低原则在 5,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之间确定)的,公司应当 以传真形式通知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 议案》,同意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2021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 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 案》,同意以在安徽省马鞍山市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名义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智能超声波计量传感器研发制造项目”募集资金 的存储和使用。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迈拓科技(安徽)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马鞍山花山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与中国国际 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花山区支行签订《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 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公司单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按照孰低原 则在 5,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之间确定)的,公司应当以传真形式通知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放方式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166,713,526.01 活期存款 10131101040016568 388,257,092.00 司南京滨江开发区支行 80,000,000.00 七天通知存款 南京银行南京江宁滨江开 0132220000000535 79,700,000.00 82,529,412.55 活期存款 发区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12620201040017315 - 24,977,182.37 活期存款 司马鞍山花山区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12620101040018448 - 8,298.31 活期存款 司马鞍山花山区支行 合 计 - 467,957,092.00 354,228,419.24 - 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花山区支行 12620101040018448 账户,系应募投项目 工程方当地监管要求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开立的工程资金监管临时账户,前期用于预存 支付募投项目施工方工程款项,目前已基本支付完毕。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参见附表《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2 年度,公司不存在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 形。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本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募集资金获取收益的能力, 依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等相关制度规范,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 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5,000 万元(含本 数)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好、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要求的投资产品, 其中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部分为保本型投资产品。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 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 下,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好、流动性好、期 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要求的投资产品,其中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部分为保本型投 资产品。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年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明细具体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 产品 购买 赎回日 实际回收本金 实际获得收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 金额 称 类型 日期 期 金额 益 “汇利丰”2022 年第 2022- 2022-7- 5023 期对公定制人 200,000,000.00 200,000,000.00 1,286,398.35 1-13 22 民币结构性存款 中国农 “汇利丰”2022 年第 业银行 2022- 2022-4- 5022 期对公定制人 35,000,000.00 35,000,000.00 263,123.29 股份有 结构 1-14 22 民币结构性存款 限公司 性存 “汇利丰”2022 年第 南京滨 款 2022- 2022-11- 5225 期对公定制人 70,000,000.00 70,000,000.00 1,012,219.18 江开发 5-5 3 民币结构性存款 区支行 “汇利丰”2022 年第 2022- 2022-12- 5348 期对公定制人 150,000,000.00 150,000,000.00 1,243,096.44 7-29 30 民币结构性存款 单位结构性存款 2022- 2022-6- 2022 年第 28 期 18 80,000,000.00 80,000,000.00 612,333.33 1-11 27 南京银 号 96 天 行南京 单 位 结 构 性 存 款 结构 2022- 2022-10- 江宁滨 2022 年第 3 期 45 号 性存 80,000,000.00 80,000,000.00 693,333.33 7-8 12 江开发 167 天 款 区支行 单 位 结 构 性 存 款 2022- 2022-12- 2022 年第 43 期 52 80,000,000.00 80,000,000.00 256,666.67 10-21 30 号 70 天 合 计 695,000,000.00 695,000,000.00 5,367,170.59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2019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2022 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 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六、保荐机构专项核查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迈拓股份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 年修订)》和《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 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 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 形。 (以下无正文)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45,062.3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649.6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889.3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已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末投 截至期末 变更项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承 入金额与承诺投 入进度 项目达到预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 调整后投 本年度 累计投入 本年度实 目(含 承诺投资 诺投入金额 入金额的差额 (%)(4) 定可使用状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项目 资总额 投入金额 金额 现的效益 部分变 总额 (1) (3)=(2)- =(2)/ 态日期 效益 大变化 (2) 更) (1) (1) 超声计量仪 表生产基地 否 37,092.31 27,092.31 27,092.31 3,377.71 3,377.71 -23,714.60 12.47 开工后两年 否 否 否 建设项目-南 京 超声计量仪 表生产基地 否 10,000.00 10,000.00 5,271.97 7,511.67 -2,488.33 75.12 2023年12月 否 否 否 建设项目-马 鞍山 智能计量仪 表研发中心 否 7,970.00 7,970.00 7,970.00 -7,970.00 开工后两年 否 否 否 建设项目 合 计 - 45,062.31 45,062.31 45,062.31 8,649.68 10,889.38 -34,172.93 智能计量仪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因项目实施地点系在超声计量仪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土地及房屋内,因该项目建设地招拍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挂流程等因素土地获证时间较晚,相应房屋建设开工时间晚于预期,因此截至 2022 年底,智能计量仪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搁 置时间超过一年。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1、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 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超声计量仪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智能计量仪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江苏 省南京市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天成路以东、中环大道以北,变更为江苏省南京市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景明大街以东、春阳路 以西、盛安大道以北、飞鹰路以南;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2、2021 年 10 月 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超声计量仪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增加为公司及下属马鞍山 子公司(迈拓科技(安徽)有限公司)共同实施;实施地点增加为江苏省南京市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景明大街以东、春阳路 以西、盛安大道以北、飞鹰路以南,和马鞍山雨山经济开发区霍里山大道与沿河路交叉口西北侧两个实施地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梁 勇 魏德俊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