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昌科技: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1-06-26
证券代码:301008 证券简称:宏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5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召开
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125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现将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宏昌
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1632 号)
同意注册,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66.6667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7.6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2,666.67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4,587.43 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6 月 3 日划至公司
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
审验,并出具的“天健验〔2021〕264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金华经济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金华经济开发区支行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
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拟投入募
序 总投资额
项目名称 集资金(万 项目备案 环评备案
号 (万元)
元)
年产 1,900 万套家用电 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金开环区
1 器磁感流体控制器扩 38,167.56 38,167.56 (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 评备
产项目 2020-330791-38-03-107182 [2020]8 号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001.01 6,001.01 - -
合计 44,168.56 44,168.56 - -
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4,587.43 万元,扣除前述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出部分的募集资金为 10,418.86 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计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
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3,125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
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承诺:1、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
超募资金总额的 30%;2、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
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1、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3,125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
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
关法律法规,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
合维护公司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
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3,125 万
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