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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昌科技: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06-26  

                         证券代码:301008            证券简称:宏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6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决议,将于2021年7月13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具
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股东大会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和日期: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7 月 13 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1 年 7 月 13 日(周二)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7 月 13 日(周二)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

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网络投票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大会
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7 月 6 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责任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相关人员。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新宏路 788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类型及注册资本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审议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上述议案 1、议案 2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表决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

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

表决通过。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

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

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表所示: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

    1.00       关于变更公司类型及注册资本的议案                   √
      2.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3.00                                                                       √
                 管理的议案
      4.00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四、本次会议的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

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

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1 年 7

月 8 日 17: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会议登记时间:2021 年 7 月 8 日 09:00—11:30;13:00—17:00。

      (6)会议登记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新宏路 788 号.

      (四)登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佘砚

      联系电话:0579-84896101

      传真号码:0579-82271092

      Email:hckj@hongchang.com.cn

      通讯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新宏路 788 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上, 可 以 通过 深 交 所 易系 统 和 互 联网 投 票 系 统( 地 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七、本次会议的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食宿与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6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股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008”,投票简称为“宏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7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7月13日(周二)9:

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

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单位
      /本人出席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
      代表本单位/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本单
      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
      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本单位/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提案名称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表示对提案统一表决                  √

                                         非累积投票

1.00    关于变更公司类型及注册资本的议案                       √

2.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3.00                                                           √
        理的议案

4.00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说明: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请在“表决意见”栏内相应项下划“√”,做出
      投票指示。2、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
      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
      示的,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