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昌科技: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2021-08-28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国信证券”)作为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宏昌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宏昌科技新
增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公司2021年8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对
公司2021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作出了预计,同意公司新增2021年度与金华市起
航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起航包装”)的预计关联采购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2名关联董事陆宝宏、陆灿回避了表决,本议案只
需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批准,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2、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关联交 关联交易 预计金额 截至披露日已发 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上年发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方
易内容 定价原则 (万元) 生金额(万元) 日已发生金额(万元) 生金额
向关联方采购 金华市起航包
商品 协议价 500.00 64.83 7.1 -
商品 装有限公司
二、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 称:金华市起航包装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01MA2M3J9A8U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1
法定代表人:傅航
注册资本:伍拾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1 年 4 月 13 日
营业期限:2021 年 4 月 13 日至长期
地 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仙华南街 666 号一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纸和纸板容器制造;包装
材料及制品销售;办公服务;包装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尚品);
纸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文件、资料等其他
印刷品印刷;印刷品装订服务;出版物印刷(依法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关联关系
起航包装控股股东傅航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慧明妹妹之子。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比照关联方执行相关审批程序。
3、截止2021年6月30日起航包装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关联人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起航包装 67.14 -8.20 7.10 -8.20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履约能力分析
经公司查询,该关联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生产经营正常,具备良好履约能
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次新增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为向起航包装采购纸箱。关联交易将按照公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条件确定交易金额,并与其他业务往来
企业同等对待。
2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目的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上述关联
交易定价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确定双
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采购制度,对采购商品有同质、同价且非独家采购的内控要求,纸
箱类采购业务现有多家供应商,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
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意见
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独立董事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我们通过与公司管理
层的沟通,并查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我们认为,
此次新增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交易原则,
没有出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是必要的和合法的,我们同意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
过我们事前认可。董事会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等规定履行了审批决策程序,程序合法合规,决议合法有效。公司本次增加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关联
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依据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本次关联交易的程序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本次
新增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六、国信证券的核查意见
3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
过,公司关联董事就相关的议案表决进行了回避,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新增 2021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新增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唐 帅 傅国东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