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昌科技: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伍争荣2022-03-31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伍争荣)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独
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关于加
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 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在报告期内尽职尽责,严谨、认真、勤勉地履行
了独立董事职责,出席了公司 2021 年的相关会议,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
独立意见。现将 2021 年度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出席会议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 8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公司在 2021
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
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1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
及公司其它事项没有提出异议。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会议类型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董事会 8 8 0 0
股东大会 4 3 0 1
二、报告期内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关注公司规范运作情况,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报
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预计关联交易
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立意见》、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集资金新设全资子公司暨对外投资建设新项目的独
立意见》、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
置换的独立意见》、《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公司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独
立意见》、《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21 年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 2021 年半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新增 2021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
见》。为完善公司监督机制,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1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六次会议,本人应出席六次会议,实际
出席六次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浙江宏昌电器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按时召集会议。就《关于
2021 年度审阅主要财务数据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度第一季度业绩预计的情况
的议案》、《关于 2018-2020 年度财务报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
算报表》、《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聘任 2021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关于 2021 年一季度审阅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半年度预计
业绩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新增 2021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报的议案》等事项进
行审议,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1 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共召开一次会议,本人应出席一次会议,实际
出席一次会议,就《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进行审议,同意
半年度利润分配事项。
2021 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一次会议,本人应出席一次会
议,实际出席一次会议。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积极关注公司
董事和高管人员薪酬及薪酬绩效的考核方案,履行了《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的
相应的职责。就《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进行审议,经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达成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1 年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了一次会议,本人应出席一次会议,实际
出席一次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就《关于聘任佘砚先生为公
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进行审议,经提名委员会审议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其他工作
1、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独立董事: _________
伍争荣
2022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