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昌科技: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03-31
证券代码:301008 证券简称:宏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1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
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 2023
年度主要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如下:
1、预计公司与兰溪市伟迪五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溪伟迪”)2023 年
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 2,000 万元。公司 2022 年度与兰溪伟迪交易实际发
生总金额为 1,653.90 万元。
2、预计公司与金华市起航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起航包装”)2023 年度
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 1,000 万元。公司 2022 年度与起航包装交易实际发生
总金额为 479.26 万元。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定价原 预计金额 上年发生金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内容 则 (万元) 额(万元)
向关联人采购商 参照市场价格公
兰溪伟迪 采购铁板 2,000 1653.90
品 允定价
向关联人采购商 参照市场价格公
起航包装 采购纸箱 1,000 479.26
品 允定价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人关系
(一)兰溪伟迪
名称: 兰溪市伟迪五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13500744133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蓝伟平
注册资本:368 万元人民币整
成立日期:2015 年 7 月 14 日
营业期限:2015-07-14 至 2045-07-13
地 址: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兰江街道春兰路 18-2 号
经营范围:五金工具、五金配件生产、销售。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923.52 万元;净资产 351.30
万元;营业收入 1,699.93 万元,净利润-19.40 万元。
(二)金华起航
名 称:金华市起航包装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01MA2M3J9A8U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傅航
注册资本:伍拾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1 年 4 月 13 日
营业期限:2021 年 4 月 13 日至长期
地 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仙华南街 666 号一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纸和纸板容器制造;包装
材料及制品销售;办公服务;包装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尚品);
纸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文件、资料等其他
印刷品印刷;印刷品装订服务;出版物印刷(依法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272.58 万元;净资产 7.36
万元;营业收入 508.57 万元,净利润 8.59 万元。
(三)关联关系
兰溪伟迪为公司铁板供应商,其控股股东蓝伟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慧明的
远亲。起航包装为公司纸箱供应商,其控股股东傅航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慧明妹
妹之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比照关联方执行相关审
批程序。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生产经营正常,具备良好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和交易价格
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参考市场价格及非关联客户的供货价格。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将根据经营的实际需求签订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充分利用双方优势和特有资源,
交易必要且定价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定价公允合理,对公司持续
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对公司经营
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五、履行的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事
前许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关联董事陆宝宏先生、陆灿先生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
决。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3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交易定
价依据公允、合理,遵循市场公平交易原则,并且公司对采购商品有同质、同价
且非独家采购的内控要求,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通过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并查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结合公司的
实际经营情况,我们认为,此次预计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以市
场公允价格作为交易原则,没有出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是必要的和合
法的,我们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过我们事前认可。董
事会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
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履行了审批决策程序,程序合法合规,决议合
法有效。公司本次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
实际经营需要,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依据公允合理,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本次关联交易的程序合法有效。
我们一致同意本次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信证券认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已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关联董事就相关的议案表决进行了回避,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出具
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
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没有损害公
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国信证券对公司审核 2023 年度
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