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雪节能: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2021-07-01
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作为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依据《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召
开前,审阅了本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的相关资料,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和和自有资金不超过
人民币 6,000 万元通过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保本理财等方式进行
现金管理。
综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予以审议。
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签署《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刘龙昌 荣幸华 沈义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