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雪节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8-25
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作为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依据《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召
开前,审阅了本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事项的资料,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根据公司董事会向我们提供的《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及相关材料,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
大遗漏,如实反应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往来情况及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的要求,我们对公司 2021 年半年度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往
来情况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经核查,我们认为:2021 年半
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亦不存在以
其他方式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和其他对外担保的事项,也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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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签署《关于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刘龙昌 荣幸华 沈义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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