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雪节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1-25
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依据《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审阅了本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事项
的资料,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公司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系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交
易事项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允定价原则由双方共同确定,符合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
决。
公司董事会对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的说明符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2021 年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合理,没有损害
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综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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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签署《关于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刘龙昌 荣幸华 沈义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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