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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晶雪节能: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2-04-23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晶雪节能

保荐代表人姓名:叶云华              联系电话:010-85127839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莉                联系电话:010-85127839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
                                                         是
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
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 1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是
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未列席,公司在会议召开前
                                              就有关议案征求了保荐机构
                                              的意见,保荐代表人在会议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召开前对相关议案进行了核
                                              查,会议召开程序、表决内
                                              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1
                  项      目                      工作内容
                                          规定。
                                          未列席,公司在会议召开前
                                          就有关议案征求了保荐机构
                                          的意见,保荐代表人在会议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召开前对相关议案进行了核
                                          查,会议召开程序、表决内
                                          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规定。
                                          未列席,公司在会议召开前
                                          就有关议案征求了保荐机构
                                          的意见,保荐代表人在会议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召开前对相关议案进行了核
                                          查,会议召开程序、表决内
                                          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规定。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交易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6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2
                  项         目                           工作内容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1 年 12 月 17日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同业
(3)培训的主要内容
                                              竞争、关联交易等相关法规
                                              及案例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
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           无               不适用
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
                                                 无               不适用
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
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           无               不适用
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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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履行承诺     及解决措施
1.公司控股股东晶雪投资、间接控股股东晶
雪工贸及实际控制人贾富忠、顾兰香夫妇关       是             不适用
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2.公司股东常润实业、同德投资、冰山冷热
                                             是             不适用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3.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晶雪投资及实际控
制人贾富忠、顾兰香夫妇关于自愿履行稳定
股价预案、关于招股说明书虚假记载、误导       是             不适用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的股份回购及赔偿
和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的承诺
4.公司控股股东晶雪投资、间接控股股东晶
雪工贸、实际控制人贾富忠和顾兰香夫妇关
于避免同业竞争、关于不占用发行人资金、
关于承担补缴未为公司全体员工足额缴纳社       是             不适用
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款项以及公司遭受的相
关罚款或损失、关于承担公司在劳务用工方
面受到处罚所受损失的承诺
5.公司控股股东晶雪投资、间接控股股东晶
雪工贸、实际控制人贾富忠和顾兰香、持股
                                             是             不适用
5%以上的股东冰山冷热、常润实业、同德投
资关于减少或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6.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晶雪投资、实际控制
人贾富忠和顾兰香夫妇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       是             不适用
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7.公司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
                                             是             不适用
专项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对保荐机构或
                                                           无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叶云华              张莉




                                       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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