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雪节能: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2-08-04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
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雪节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
并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02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7,000,000 股,并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81,0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为 108,000,000 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82,397,414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6.29%;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
票数量为 25,602,586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3.7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 1,397,414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29%,该限售股
份已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上市流通。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股东持有的限售股,限
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本
次解除限售股东数量共计 1 户,股份的数量为 23,661,7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91%,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江苏晶雪节
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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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变化的情况。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作出的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冰
山冷热”)。前述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关于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
锁定的承诺如下:
1、冰山冷热直接或间接持有晶雪节能股份系本承诺人实益持有、合法有效,
不存在委托持股、委托投资、信托持股等情况;冰山冷热直接或间接持有晶雪节
能股份未设置任何质押、查封等权利限制,亦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益;冰山冷热
直接或间接持有晶雪节能股份不存在任何权益纠纷。
2、自晶雪节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冰山冷热直接或间持有的晶雪节能本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
晶雪节能回购冰山冷热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晶雪节能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
行的股份。
3、因晶雪节能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冰山冷热直接或间接持有晶雪节能本次
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4、冰山冷热减持晶雪节能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履行相
关信息披露义务。
冰山冷热将遵守上述股份锁定承诺,若冰山冷热违反上述承诺的,冰山冷热
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晶雪节能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所获增值
收益将归晶雪节能所有。
(二)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
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8 月 8 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 1 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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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23,661,72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1.91%。
4.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股份是否存
限售股份数量 占总股 本次解除限售
序号 限售股类型 股东名称 在质押、冻
(股) 本比例 数量(股)
结情况
首次公开发 冰山冷热
1 行前已发行 科技股份 23,661,720 21.91% 23,661,720 否
股份 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督促相关股东在减持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及相关法律法
规,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相关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前 本次变动 本次解除限售后
类别 股份数量 占比 增加 减少 股份数量 占比
(股) ( ) (股) (股) (股) ( )
一、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7,000,000 25.00 23,661,720 - 50,661,720 46.91
二、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81,000,000 75.00 - 23,661,720 57,338,280 53.09
其中:首发后限售股 - - - - - -
首发前限售股 81,000,000 75.00 - 23,661,720 57,338,280 53.09
三、总股本 108,000,000 100.00 - - 108,000,000 100.00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
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
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
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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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叶云华 张 莉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8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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