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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晶雪节能: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2-08-25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晶雪节能

保荐代表人姓名:叶云华              联系电话:010-85127839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莉                联系电话:010-85127839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
                                                         是
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
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 1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是
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未列席,公司在会议召开前
                                              就有关议案征求了保荐机构
                                              的意见,保荐代表人在会议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召开前对相关议案进行了核
                                              查,会议召开程序、表决内
                                              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1
                  项      目                      工作内容
                                          规定。
                                          未列席,公司在会议召开前
                                          就有关议案征求了保荐机构
                                          的意见,保荐代表人在会议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召开前对相关议案进行了核
                                          查,会议召开程序、表决内
                                          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规定。
                                          未列席,公司在会议召开前
                                          就有关议案征求了保荐机构
                                          的意见,保荐代表人在会议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召开前对相关议案进行了核
                                          查,会议召开程序、表决内
                                          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规定。
5.现场检查情况
                                          1次(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
(1)现场检查次数
                                               进行现场检查)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交易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4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2
                  项         目                           工作内容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无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
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           无               不适用
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
                                                 无               不适用
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
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           无               不适用
化情况)




                                  3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履行承诺     及解决措施
1.公司控股股东晶雪投资、间接控股股东晶
雪工贸及实际控制人贾富忠、顾兰香夫妇关       是             不适用
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2.公司股东常润实业、同德投资、冰山冷热
                                             是             不适用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3.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晶雪投资及实际控
制人贾富忠、顾兰香夫妇关于自愿履行稳定
股价预案、关于招股说明书虚假记载、误导       是             不适用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的股份回购及赔偿
和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的承诺
4.公司控股股东晶雪投资、间接控股股东晶
雪工贸、实际控制人贾富忠和顾兰香夫妇关
于避免同业竞争、关于不占用发行人资金、
关于承担补缴未为公司全体员工足额缴纳社       是             不适用
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款项以及公司遭受的相
关罚款或损失、关于承担公司在劳务用工方
面受到处罚所受损失的承诺
5.公司控股股东晶雪投资、间接控股股东晶
雪工贸、实际控制人贾富忠和顾兰香、持股
                                             是             不适用
5%以上的股东冰山冷热、常润实业、同德投
资关于减少或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6.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晶雪投资、实际控制
人贾富忠和顾兰香夫妇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       是             不适用
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7.公司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
                                             是             不适用
专项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对保荐机构或
                                                           无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叶云华              张莉




                                       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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