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雪节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新版)2022-10-10
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晶雪节能
股票代码:301010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东路106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大宗交易及转融通出借)
签署日期:2022 年 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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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
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简
称“《15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
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
相冲突。
3、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雪
节能”)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
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
少其在晶雪节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法定代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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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释 义...............................................................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二节 持股目的.....................................................7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8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9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10
第六节 备查文件....................................................11
附表...............................................................13
3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上市公司/公司/晶雪节能 指 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冰山冷热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160,000股(占公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司总股本的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将其持有的公司
股份1,0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转融通出借,
持股比例由21.91%变动为18.91%。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 指 如无特殊说明,指人民币元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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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东路106号
法定代表人:纪志坚
注册资本:843,212,507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002423613009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制冷制热设备及配套辅机、配件、节能环保产品的研
发、设计、制造、销售、租赁、安装及维修;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技术推广;制冷空调成套工程、机电安装工程、钢结构工程、防腐保
温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维修及保养服务;房屋租赁;普通货物
运输;物业管理;低温仓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自1993年12月18日至长期
主要股东:大连冰山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0.27%);三洋电机株式会
社(持股8.72%)
通讯方式:0411-8796813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证券代码:000530;200530;
证券简称:冰山冷热;冰山B),其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详见信
息披露义务人2021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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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已发行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市公司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于境内、
境外其它上市公司中直接或间接持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
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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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大宗交易方式
将部分股份转让给机构投资者,旨在优化公司股权分布,促进公司健
康良性发展。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无意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有意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后续若发生
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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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于2022年9月22日至9月29日累计
减持晶雪节能2,1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于2022年9月22日至9月29
日累计出借晶雪节能1,0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23,661,720股,占公
司总股本21.91%。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
20,421,720股,占公司总股本18.9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晶雪节能股份中,转融通
出借1,0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
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
其他权利限制。
8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出具之日
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9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
露,不存在其他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
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
息。
10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本报告书提及的其他相关文件;
4、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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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纪志坚
日期: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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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所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经济开发区
上市公司名称
公司 在地 丰泽路 18 号
股票简称 晶雪节能 股票代码 301010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东路
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人名称 务人注册地 106 号
增加 □
拥有权益的股 有无一致行 有 □
减少
份数量变化 动人 无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人是否为上市 是 □ 务人是否为 是 □
公司第一大股 否 上市公司实 否
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及转融通出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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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股票种类: A 股无限售流通股
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数量: 23,661,720 股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持股比例: 21.91%
本次权益变动
股票种类: A 股无限售流通股
后,信息披露
义务人拥有权
变动数量: -3,240,000 股
益的股份数量
及变动比例
变动后比例: 18.91%
在上市公司
时间:2022 年 9 月 22 日至 9 月 29 日
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变动
的时间及方式 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减持,以及通过转融通出借
是否已充分
披露资金来 无
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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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无
来 12 个月内继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 □ 否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无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
无
除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15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无
准
是否已得到批
无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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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纪志坚
日期: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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