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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扬电科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2021-06-02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二一年三月
                                  声 明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下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下称“《保荐管理办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
理办法(试行)》(下称“《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下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
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
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1-2-1
                                                         目         录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 3
      一、本次证券发行保荐机构名称.............................................................................. 3
      二、保荐机构指定保荐代表人及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3
      三、保荐机构指定的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人员.................................................. 3
      四、本次保荐的发行人情况...................................................................................... 4
      五、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4
      六、本次证券发行方案.............................................................................................. 4
      七、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 5
      八、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5
第二节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 9
第三节 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 10
      一、本次证券发行履行的决策程序........................................................................ 10
      二、发行人符合创业板定位的说明........................................................................ 10
      三、本次证券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13
      四、本次证券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15
      五、发行人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情况............................................................ 21
      六、发行人审计截止日后经营状况的核查结论.................................................... 22
      七、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22
      八、发行人市场前景分析........................................................................................ 32
      九、关于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和个人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37
      十、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结论.................................................... 38
附件:............................................................................................................................... 39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代表人专项授权书 .................................. 41




                                                             3-1-2-2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证券发行保荐机构名称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本保荐机构”)

二、保荐机构指定保荐代表人及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本保荐机构指定郑瑜先生、张捷先生担任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扬电科技”、“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

    郑瑜 先生

    本项目保荐代表人,海通证券投资银行部执行董事,2010年加入海通证券投
资银行部。主要参与了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IPO项目、苏州天准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IPO项目、上海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IPO项目、南京
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IPO项目、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增发项目、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IPO项目及非公开增发项目、四川大通
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增发项目、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IPO项目、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IPO项目等。郑瑜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
守《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张捷 先生

    本项目保荐代表人,海通证券投资银行部总监,2013年加入海通证券投资银
行部。主要参与了宁波鲍斯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IPO项目、华天酒店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项
目、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配股项目、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债项目等。张捷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
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三、保荐机构指定的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人员

    1、项目协办人及其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本保荐机构指定宋轩宇先生为本次发行的项目协办人。



                                3-1-2-3
    宋轩宇先生:本项目协办人,海通证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2017 年加入
海通证券投资银行部,主要参与了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
目、上海波克城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IPO 项目、西安华通新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 IPO 项目、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IPO 项目等。宋轩宇先生在保荐
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2、项目组其他成员

    本次发行项目组的其他成员:陈佳一、景炀、徐亦潇。

四、本次保荐的发行人情况

公司名称           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6,3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程俊明
成立日期           1993 年 12 月 31 日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02 年 11 月 6 日
整体变更设立日期   2019 年 6 月 6 日
公司住所           姜堰经济开发区天目路 690 号
邮政编码           225500
电话               0523-88857775
传真               0523-88857775
公司网址           http://www.jsyddq.cn/
                   非晶材料开发应用;输变电设备、非晶电子元器件、非晶变压器铁芯
                   研发、制造、加工、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
经营范围
                   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
                   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五、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六、本次证券发行方案

发行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股
每股发行价格                 【】元
拟发行数量                   不超过 2,100.00 万股(含本数)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 25%
发行新股数量                 不超过 2,100.00 万股(含本数)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         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拟公开发售股份的股东情况     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本次发行拟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
发行方式                     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深交
                             所认可的其他方式




                                     3-1-2-4
                         本次发行对象为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证券账户上开通创业板股票交易权
                         限的符合资格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机构(国家法律、行
发行对象
                         政法规、所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须遵守的其他监
                         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另有
                         规定的,按照其规定处理

七、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

    1、本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发行人
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2、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本保荐机构
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3、本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以及在发行人或其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

    4、本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保荐业务负责人、内核负责人、保荐业务部
门负责人及其他保荐业务人员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利害关系,不存在妨碍
其进行独立专业判断的情形;

    5、本保荐机构除担任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外,本保荐
机构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其他利害关系、业务往来,本保
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6、本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八、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一)内部审核程序

    海通证券对本次发行项目的内部审核经过了立项评审、申报评审及内核三个
阶段。

    1、立项评审

    本保荐机构以保荐项目立项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立项评审会”)方式对
保荐项目进行审核,评审会委员依据其独立判断对项目进行表决,决定项目是否



                                3-1-2-5
批准立项。具体程序如下:

    (1)凡拟由海通证券作为保荐机构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推荐的
证券发行业务项目,应按照《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项目立项评审实施细则》
之规定进行立项。

    (2)项目组负责制作立项申请文件,项目组的立项申请文件应经项目负责
人、分管领导同意后报送质量控制部;由质量控制部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并提交立
项评审会审议;立项评审会审议通过后予以立项。

    (3)获准立项的项目应组建完整的项目组,开展尽职调查和文件制作工作,
建立和完善项目尽职调查工作底稿。

    2、申报评审

    投资银行业务部门以保荐项目申报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申报评审会”)
方式对保荐项目进行审核,评审会委员依据其独立判断对项目进行表决,决定项
目是否提交公司内核。具体程序如下:

    (1)项目组申请启动申报评审程序前,应当完成对现场尽职调查阶段工作
底稿的获取和归集工作,并提交质量控制部验收。底稿验收通过的,项目组可以
申请启动申报评审会议审议程序。

    (2)项目组在发行申请文件制作完成后,申请内核前,需履行项目申报评
审程序。申报评审由项目组提出申请,并经保荐代表人、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提
交质量控制部,由质量控制部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并提交申报评审会审议。

    (3)申报评审会审议通过的项目,项目组应及时按评审会修改意见完善发
行申请文件,按要求向投行业务内核部报送内核申请文件并申请内核。

    3、内核

    投行业务内核部为本保荐机构投资银行类业务的内核部门,并负责海通证券
投资银行类业务内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内核委员会”)的日常事务。投行业务
内核部通过公司层面审核的形式对投资银行类项目进行出口管理和终端风险控
制,履行以公司名义对外提交、报送、出具或披露材料和文件的最终审批决策职
责。内核委员会通过召开内核会议方式履行职责,决定是否向中国证监会、深圳



                                   3-1-2-6
证券交易所推荐发行人股票、可转换债券和其他证券发行上市,内核委员根据各
自职责独立发表意见。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1)投资银行业务部门将申请文件完整报送内核部门,材料不齐不予受理。
应送交的申请文件清单由内核部门确定。

    (2)申请文件在提交内核委员会之前,由内核部门负责预先审核。

    (3)内核部门负责将申请文件送达内核委员,通知内核会议召开时间,并
由内核委员审核申请文件。

    (4)内核部门根据《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类项目问核制度》进
行问核。

    (5)召开内核会议,对项目进行审核。

    (6)内核部门汇总整理内核委员审核意见,并反馈给投资银行业务部门及
项目人员。

    (7)投资银行业务部门及项目人员回复内核审核意见并根据内核审核意见
进行补充尽职调查(如需要),修改申请文件。

    (8)内核部门对内核审核意见的回复、落实情况进行审核。

    (9)内核委员独立行使表决权并投票表决,内核机构制作内核决议,并由
参会内核委员签字确认。

    (10)内核表决通过的项目在对外报送之前须履行公司内部审批程序。

    (二)内核委员会意见

    2020 年 4 月 16 日,本保荐机构内核委员会就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
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召开了内核会议。内核委员会经过投票
表决,认为发行人申请文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相关要求,同意推荐发行人股票发行上市。

    根据创业板试点注册制相关制度要求,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需履行交易所审核、证监会注册环节。2020 年 6 月 22 日,本保荐机构内核委
员会就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



                                 3-1-2-7
再次召开了内核会议。7 名内核委员经过投票表决,认为发行人申请文件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相关要求,
同意推荐发行人股票发行上市。




                                3-1-2-8
                       第二节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本保荐机构承诺:

    一、本保荐机构已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
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同意推荐
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并据此出具本发行保荐书。

    二、本保荐机构通过尽职调查和对申请文件的审慎核查:

    1、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
关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规定;

    2、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
的依据充分合理;

    4、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
存在实质性差异;

    5、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
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6、保证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7、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8、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取的监
管措施;

    9、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3-1-2-9
                         第三节 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一、本次证券发行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本次发行履行决策程序的情况进行了逐项核查。经核查,
 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履行了《公司法》、《证券法》及《注册管
 理办法》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决策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1、董事会审议过程

       发行人于2020年4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6月13日召
 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依法就本次发行上市具体方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使用的可行性以及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作出决议,并提议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事项及其他事项。

       2、股东大会审议过程

       2020年6月28日,发行人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更
 新后)、《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的议案》(更
 新后)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

 二、发行人符合创业板定位的说明

       1、发行人与新技术的深度融合情况

       非晶及纳米晶材料作为一种新型节能材料,较传统硅钢材料具有柔性、易碎、
 压力敏感等特点,在材料运用和生产过程中需要运用新的生产工艺以保证产品的
 质量。基于多年的研发经验与对工艺技术的深刻理解,公司拥有多项核心技术和
 工艺创新,具体如下:

序号               技术名称                     保护情况       技术先进性   来源   产业化情况
                                                                   同行业   自主
 1     非晶铁心、非晶及纳米晶磁芯退火技术   2 项实用新型专利                       已实现产业化
                                                                 领先水平   研发
                                                                   同行业   自主
 2     非晶合金变压器噪声控制技术           3 项实用新型专利                       已实现产业化
                                                                 领先水平   研发
                                                                   同行业   自主
 3     非晶合金变压器抗短路能力技术         2 项实用新型专利                       已实现产业化
                                                                 领先水平   研发
                                                                   同行业   自主
 4     非晶合金变压器绝缘技术               2 项实用新型专利                       已实现产业化
                                                                 领先水平   研发
                                                                   同行业   自主
 5     非晶合金变压器无应力器身结构技术     3 项实用新型专利                       已实现产业化
                                                                 领先水平   研发




                                            3-1-2-10
    (1)退火技术

    退火技术是决定非晶及纳米晶磁性能的关键因素,公司自主研发全自动磁场
退火炉,并根据非晶及纳米晶特性配合不同的磁场处理方式,同时在生产中采用
PLC 自动控制温度与时间,加磁电流、保护气体充炉时间间隔,可有效提高退火
效率,并使产品保持较高的一致性。公司的非晶变压器在空载损耗、空载电流、
负载损耗三项指标上均低于国家标准,符合国家节能减排号召。

    (2)噪声控制技术

    噪声控制能力是变压器产品的重要技术参数,公司通过降低非晶铁心的设计
磁密,提高升降温速率,在退火过程中添加辅助材料等方式,从源头上降低铁心
产品的磁滞伸缩。同时,公司在箱体、内道和填料处设计内置减噪结构,并通过
改变变压器箱体结构减小噪声及振动扩散,使得公司非晶合金变压器产品的噪声
水平较国家标准低 3-5dB。

    (3)抗短路能力技术

    抗短路水平可衡量变压器产品在特殊情况下的持续运行能力。公司通过选取
大尺寸导线,在安装过程中保证每个矩形绕组的磁场中心在同一高度以达到电抗
高度一致,并将各分接档匝数沿轴向均匀分布,达到安匝不平衡程度最小,以使
变压器产品获得足够的机械强度。通过合理的材料选择和结构设计,成熟的工艺
技术,公司变压器产品的电抗变化率远低于国家标准要求的 7.5%。

    (4)绝缘技术

    绝缘技术决定变压器可靠性的高低。公司在主绝缘结构不变的基础上,选择
低介电常数、耐高温和高导热固体绝缘材料,同时提高变压器油的介电常数,以
获得稳定可靠、短路特性更好、尺寸更加紧凑的变压器;在结构设计方面,公司
根据绝缘电场强度的有限元分析,在保证电源通过的情况下缩小主空道与高压线
圈到铁轭之间的绝缘距离组合,达到产品成本的降低;在工艺技术方面,公司通
过差别化减少高压线圈起始端和末端的匝数,一方面将腾下的空间用于增加端绝
缘宽度,以提高绝缘等级,另一方面通过降低层间场强来减少过电压冲击的峰值,
提高产品抗过电压冲击的能力;同时,通过在高低压线圈间增加软角环,增大爬
电距离,有效降低变压器的制造成本。


                                3-1-2-11
    (5)无应力器身结构技术

    由于非晶带材柔性、易碎、压力敏感的特点,其在受力后磁性会发生变化,
并导致非晶合金变压器产品的空载损耗、空载电流及噪声明显变大。因此,保证
非晶铁心的不受力是非晶合金变压器制造中的关键措施。在设计结构上,公司采
用具有可自动释放应力表面涂层的非晶铁心和非晶铁心悬浮的结构设计,以保证
变压器中的非晶铁心不受应力作用。公司改变传统硅钢变压器以铁心作为主支撑
的结构,而是采用绕组作为主支撑,非晶合金铁心悬挂在绕组上形成闭合磁路,
使变压器的静态机械应力降至最低水平,并通过线圈自持技术,使绕组通过短路
电流后产生的动态机械应力不传递到铁心。在装配技术上,公司使用导向护套,
保证铁心与绕组的不直接接触,达到了绝缘无损,也杜绝了铁心碎片的产生。同
时,公司采用双层外包硅钢片,保证变压器器身翻转 90 度后铁心受力及搭接边
状态不发生显著变化,搭接边不出现弧形、分层,使铁心恢复搭接紧实。

    综上所述,公司根据新型非晶及纳米晶材料的特性研发出一系列核心技术,
实现了新型材料在器件上的实际应用,符合创业板定位要求。

    2、发行人与新产业的深度融合情况

    2010年10月以来,国务院、国家统计局相继印发《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
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
产业发展规划》(国发[2016]67号)、《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系列文
件,提出加快培育和发展包括节能环保在内的7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全面推进高
效节能、先进环保和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体系建设,提升高效节能装备技术及产品
应用水平。

    公司节能电力变压器系列产品选用新型节能材料,具有节能、环保、空载损
耗低等特点,可以有效降低配网端的电能损耗,符合国家节能减排的建设要求,
属于国家指定的“高效节能电气机械器材制造”战略性新兴产业。

    综上所述,公司的节能电力变压器产品符合国家节能减排的建设要求,属于
《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中“节能环保产业(7)”下的“高效节能电
气机械器材制造(7.1.3)”产业,符合创业板定位要求。

    3、发行人与新业态的深度融合情况


                                3-1-2-12
    目前,市场上的主要磁性材料包括铁氧体、非晶材料和纳米晶材料,其中铁
氧体材料由于应用较早,技术成熟,成本较低,是目前应用的主流。但是,随着
智能手机和家用电器的不断小型化、以及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无线充电技术等
的迅速发展和不断成熟,磁性电力电子元器件将向高稳定、高可靠、轻薄短小、
宽适应性等方向发展,非晶及纳米晶材料由于其高磁感应强度和柔软超薄等特点,
在充电效率、磁导率与产品厚度上性能更好,将为更多的终端厂商选择,以非晶
及纳米晶材料制做的磁性电力电子元器件将成为新的业态。

    公司专注于非晶合金变压器制造多年,积累了丰富的非晶材料应用经验,并
在2017年底开始提前布局,探索低损耗非晶及纳米晶软磁材料在电子领域的应用。
公司的电力电子元器件系列产品是基于非晶及纳米晶新型材料所开发的电力电
子用更新换代产品,克服了传统磁性材料无法实现的器件高频化、小型化和低能
耗的难题,适应当前电力电子元器件行业发展的新需求,并在新型磁性材料元器
件产业中占有一席之地。

    综上所述,公司提前布局,探索非晶及纳米晶软磁材料在元器件领域的应用,
实现了与电力电子元器件领域的新业态的融合,符合创业板的定位要求。

    4、发行人与新模式的深度融合情况

    公司根据多年的非晶材料应用经验,抓住电力电子行业高频化、变频化的发
展趋势,同时实践新型非晶及纳米晶软磁材料在输配电和电力电子领域的应用,
可以为客户提供从输电到用电的全流程解决方案,形成了从材料加工、中间产品、
到最终器件的产业链发展模式。

    综上所述,公司实现从高压强电到低压弱点领域的组合产出,可以更充分发
挥公司的研发能力、产品应用能力、客户资源和供应链资源,是产业模式的一种
独特创新,符合创业板的定位要求。

三、本次证券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本保荐机构对发行人符合《证券法》关于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条件的情况进行
了逐项核查。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
行条件,具体情况如下:

    1、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3-1-2-13
    根据发行人《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
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及本保
荐机构的适当核查,发行人已依法建立了包含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
董事、董事会秘书等的公司治理体系。发行人目前有5名董事,其中2名为发行人
聘任的独立董事;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即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发行人设3名监事,其中1名是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监事。

    根据本保荐机构的适当核查、发行人的说明、发行人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出具的《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1329号)、发行人律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出具的《关于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法律
意见书》,发行人报告期内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能够依法召开,运作规范;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决议能够得到有效执行;重大决策制度的制定和变更
符合法定程序。

    综上所述,发行人具有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符合《证券法》第十二
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2、发行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
[2021]1328号),发行人报告期内连续盈利,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的
营业收入分别为58,253.08万元、50,979.64万元及43,811.17万元;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前后较低的净利润分别为5,013.47万元、4,568.54万元及4,630.84万元。

    综上所述,发行人现有主营业务能够保证可持续发展、经营模式稳健、市场
前景良好、行业经营环境和市场需求不存在现实或可预见的重大不利变化,符合
《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3、发行人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
健审[2021]1328号)认为:扬电科技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扬电科技股份公司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3-1-2-14
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的
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综上所述,发行人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符合
《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4、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
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根据各有权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最近三年认真执行国家
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未发生有关重大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根据公安机关出具
的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并经本保荐机构核查“国
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等,最近三年内,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综上所述,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
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符合《证券法》
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四、本次证券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本保荐机构根据《注册管理办法》对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相关条款进行了逐
项核查。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的结论性意见及核查过程和
事实依据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人的主体资格

    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健全且运行良
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
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发行人前身为姜堰市扬动电器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动有限”),扬
动有限由程俊明与扬动股份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设立,注册资本50.00万元。



                                   3-1-2-15
其中,程俊明认缴45.00万元,占比90.00%;扬动股份有限公司认缴5.00万元,占
比10.00%。2002年11月4日,姜堰市光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姜会
验(2002)第246号),确认公司的注册资本已缴足。

    2002年11月6日,泰州市姜堰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公司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2004年8月,扬动有限更名为江苏扬动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动
电气”)。2019年5月26日,扬动电气股东会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由扬动
电气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以2019年4月30日为改制基准日,依法整体变更发起
设立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19〕7627号),扬动电气截至2019年4月30日经审
计的净资产为272,488,197.23元。按照改制基准日的净资产,按1:0.2202的比例
折合股份6,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未折股部分计入变更后股份有限公司资本
公积。2019年6月6日,泰州市行政审批局向公司换发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91321204140797736U)。

    发行人自设立以来合法存续,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需要终止的情形。因此,发行人是依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且自有限公
司成立之日起,发行人持续经营三年以上,具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主体资格。

    (二)发行人的财务与内控

    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
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法
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经查阅和分析发行人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
计报告》和《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发行人的重要会
计科目明细账、发行人的公司章程、重大合同、财务制度、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
的纳税资料、同行业公司经营情况、发行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等文件,并经适当
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


                                 3-1-2-16
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的可靠
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三)发行人的持续经营

    发行人业务完整,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

     1、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不存在严重
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发行人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能力,
具备独立完整的供应、生产和销售系统。

    (1)资产完整情况

    发行人资产独立、完整,与股东拥有的资产产权界定明确。发行人由扬动电
气整体变更设立,扬动电气全部的资产、负债及人员由发行人承继。整体变更完
成后,发行人逐步依法办理相关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并拥有完整的生产、研发、
销售有关的资产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生产经营所需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
以及商标、专利技术。同时,发行人合法拥有输配电及控制设备设备生产、销售
的相关资质。发行人资产与股东的资产严格分开,并完全独立运营,不存在与股
东共用的情况,发行人对所有资产拥有完全的控制权和支配权,不存在资产、资
金被股东占用而损害发行人利益的情况。

    (2)人员独立情况

    发行人具备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
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产生,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股东
干预发行人人事任命的情况。

    发行人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系专职
工作人员,未在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



                                 3-1-2-17
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领取薪酬;发行人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发行人具有独立的劳动、人事和工资管理制度,并根据《劳动法》和发行人
劳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与发行人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的社会保障、工薪报
酬等方面均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相互独立。

    (3)财务独立情况

    发行人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财务人员,已按照国家会计制度
要求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制定了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管理
制度。发行人拥有独立的银行账号,并依法独立纳税,发行人未与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发行人独立进行财务决策,不存在
股东干预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形,发行人作为独立纳税人,履行独立纳税义务。

    截至本发行保荐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货币资金或其他资产被股东单位或
其他关联方占用的情况,也不存在为股东及其下属单位、其他关联企业提供担保
的情况。

    (4)机构独立情况

    发行人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管理部门等机构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范运作,
并建立了完善的独立董事制度。发行人建立了适应自身业务发展的组织结构,内
部经营管理机构健全,各机构职能明确并配备了相应人员。发行人独立行使经营
管理职权,独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不受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干预,与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机构混同、合署办公的情形。

    (5)业务独立情况

    发行人具有独立完整的研发、生产能力,以及采购、销售渠道,独立从事输
配电及控制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在业务上与股东和其他任何关联方不存在
依赖关系;发行人的业务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独立,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关联交易。发
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均未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竞争业
务,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向公司也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3-1-2-18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资产完整、人员独立、机构独立、财务独
立及业务独立。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
竞争,也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2、主营业务、控制权和管理团队稳定,最近二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
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二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导
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1)最近二年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即专注于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行业,并形成了节能电力
变压器、铁心和非晶及纳米晶磁性电子元器件三大系列产品。经过对发行人最近
二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经营合同的核查,发行人最近二年主营业务未发生变
化。

    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最近二年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2)最近二年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

    经过对发行人最近二年历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股东会)会议决议和记
录的核查,近二年董事会成员和高管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

    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最近二年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

       (3)最近二年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经查阅公司的工商档案和历次董事会、股东会决议,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
人实际控制人在最近二年内未发生变更。

       (4)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
所持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截至本发行保荐书签署日,发行人股权结构和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                  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程俊明                            2,730.00           43.33%
              赵恒龙                            1,170.00           18.57%
                朱祥                              600.00            9.52%
                周峰                              480.00            7.62%
                朱敏                              360.00            5.71%


                                  3-1-2-19
              股东                     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泰州扬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300.00           4.76%
            徐秋实                                 240.00           3.81%
              徐洪                                 120.00           1.90%
            徐仁彬                                 120.00           1.90%
            张田华                                  60.00           0.95%
              卢建                                  40.00           0.63%
            何园方                                  30.00           0.48%
            张淑华                                  30.00           0.48%
            吴珍砚                                  20.00           0.32%
              合计                               6,300.00         100.00%

    经过对发行人工商登记资料、股权转让协议、历次增资的董事会、股东大会
(股东会)决议等相关文件的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上述股东的股权结构清晰,
不存在潜在纠纷。发行人控股股东所持发行人股份均不存在权属纠纷。

    综上,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主营业务、控制权和管理团队稳定,最近二
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控股股东和受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二年实际控制
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3、不存在涉及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
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等
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本保荐机构核查了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土地出让合同、土地出让金支付
凭证、不动产权证书、知识产权权属证明,并对知识产权权属进行了查询。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的重
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已经
或者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四)发行人的规范运行

    1、发行人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发行人是专业的高效节能电气机械制造厂商,专注于新型节能材料在电力
和电子领域的应用,主要从事节能电力变压器、铁心、非晶及纳米晶磁性电子元
器件三大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根据国家统计局2017年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公司所处行业属于


                                   3-1-2-20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中“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业(C382)”下的“变
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业(C3821)”和“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业(C3824)”;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2年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
属于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C38)。

     经本保荐机构核查,发行人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国
家产业政策。

    2、最近三年内,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
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
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
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
者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

    根据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提供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并经本保荐机
构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等,
最近三年内,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
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
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
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经核查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简历、上述人员的声明,并经本保
荐机构查询“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中国证监会网站等,发行人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
确结论意见等情形。

五、发行人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情况

    本保荐机构核查了如下文件:1、发行人现行有效的工商登记资料;2、全国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开信息;3、发行人历次增资的股东会决议及增资协议;
4、发行人非自然人股东的工商内档资料。


                                  3-1-2-21
    发行人的非自然人股东泰州扬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泰
州扬源”)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情形、不存在资产
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情形、亦未担任任何私募投资基金的管理人,
不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对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
规定,无需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
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法规履行登记备案程序。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股东泰州扬源不是私募投资基金,无需按
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
办法(试行)》等相关法规履行登记备案程序,不需要进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
亦不需要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履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

六、发行人审计截止日后经营状况的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发行保荐书签署日,发行人
经营状况良好,发行人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和采购价格、主要产品
的生产模式、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主要税收政策等
方面均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七、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一)技术创新风险

    1、新旧产业融合失败风险

    公司的节能电力变压器系列产品选用新型节能材料,并采用创新的退火技术
和绝缘结构,具有节能、环保、空载损耗低等特点,可以有效降低配网端的电能
损耗,符合国家节能减排的建设要求,属于国家指定的“高效节能电气机械器材
制造”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了与传统变压器产业的新旧融合。但是,如果未来
国家政策和市场需求发生转变,或公司无法顺利实现对现有节能系列产品的更新
换代,将使公司面临新旧产业融合失败的风险。

    2、业态创新无法适应市场变化风险

    随着家用电器、智能手机的小型化趋势,以及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等产业的
迅速发展,以新型非晶及纳米晶为材料的电力电子元器件市场日益广泛。公司提



                                3-1-2-22
前布局,顺应电力电子元器件领域的新业态发展,探索低损耗非晶及纳米晶软磁
材料在电子领域的应用,目前已拥有多款产品并同国内外知名客户建立了合作关
系。但是,电子行业的更新换代速度较快,若公司的产品创新无法跟上市场的变
化节奏,则将面临业态创新无法适应市场变化的风险,影响公司的经营发展。

    公司电子板块业务尚处于起步阶段,主要产品非晶锟剪带材、非晶纳米晶磁
芯的生产工艺主要由剪切机、卷绕机、切割机、烘干箱等机器设备完成,受公司
电子板块业务当前产品结构与业务规模的影响,其生产设备价值相对较低,但可
满足公司目前的生产需求。若未来公司电子板块业务市场需求扩增且公司未能及
时购置相关生产设备,则将导致公司电子板块业务的生产规模无法满足市场新增
的订单需求,影响公司的业务扩张。

    此外,公司电子板块业务已取得 8 项实用新型专利,正在申请的 6 项发明
专利处于实质审查阶段。由于发明专利审查公告的时间较长,未申请取得专利证
书前不受专利法保护,若因不正当竞争被他人盗用,公司的电子板块业务在产品
研发方面的技术优势将受到削弱,进而会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3、技术研发不及预期风险

    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业产品技术要求较高,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公司在
长期技术开发及生产实践中形成的技术储备以及研发团队是公司不断提升自主
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基础。如果公司不能保持一定的研发投入规模并开
发出市场需要的新技术、新产品,丰富技术储备并进行产品的升级换代,或核心
技术人员流失以及因核心技术人员流失而导致公司核心技术泄露,将使公司持续
创新能力受到影响。

   (二)经营风险

    1、宏观环境变化风险

    公司所处的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行业属于国家战略性产业,对经济社会长
远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其中,节能电力变压器及铁心产品的发展受宏观经济状
况、国家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和固定资产投资的影响较大,电力行业的电网建设、
城市输配电设施改造、大型工程项目新增发电装机容量等因素直接决定了对相关
产品的需求;非晶及纳米晶磁性电子元器件的下游应用领域主要为消费类电子、


                                3-1-2-23
汽车电子等产业,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较大。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稳步推进,新一轮城乡电网改
造的到来以及包括消费电子、新能源等下游领域市场需求的快速增长,未来输配
电及控制设备制造行业发展前景广阔。

    但是,国家宏观政策变化、国际贸易摩擦、宏观经济风险加剧、能源发展战
略、产业结构、市场结构调整、行业资源整合、市场供需变动等因素都有可能在
未来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生产经营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2、市场竞争风险

    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行业经过多年发展,目前行业内企业数量较多,竞争
较为激烈。节能电力变压器及铁心产品相关的企业中,以国网英大、双杰电气、
北京科锐、合纵科技为代表的国内上市公司凭借其资金和规模优势、产品线拓展
等多种方式争夺市场份额,公司需要根据自身资金实力、技术水平、生产规模等
因素综合考虑市场需求和行业发展方向,确定相应的企业定位和发展规划;非晶
及纳米晶磁性电子元器件产业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公司电子板块业务尚处于起步
阶段,而行业内的上市公司产品结构较为丰富、业务规模相对较大、市场地位相
对较高。此外,产业的转型升级和技术的迭代变迁都可能使市场竞争格局发生较
大变化。

    如果公司不能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及时应对和调整,公司的电子板块业务未能
有效开拓市场、丰富产品结构、提升市场竞争地位,或者公司产品出现竞争加剧
等情形,则有可能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面临较大的市场竞争风险,
进而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3、电力行业投资规模变动风险

    公司目前的产品销售领域主要集中于电力系统,核心产品非晶合金变压器的
销量主要受电网公司总体投资规划影响,因而电力系统建设投资尤其是电网建设
投资规模是公司业务发展的重要因素。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全国电网建设
投资分别为 5,339 亿元、5,373 亿元和 4,856 亿元,占同期全国电力系统投资的比
重分别为 66.42%、66.38%和 60.74%,整体规模较大;2019 年受电力投资减少影
响,电网投资较 2018 年下降 517 亿元,下滑 10.65%。2020 年,随着新冠肺炎疫


                                  3-1-2-24
情冲击下我国稳定经济诉求的提升,国家电网开始加快推动建设一批重大项目,
并加速对农网投资、保民生项目等的审核批准,预计电网行业资本开支有望出现
明显回升。

     若电力行业尤其是电网建设投资规模未来没有出现预期的回升,甚至出现较
大幅度下降、市场容量骤减、增长停滞等情况,公司又不能在较短时间内开拓其
他市场领域,则可能导致公司电力变压器产品的销售规模下滑,进而对公司未来
的经营业绩与持续经营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4、业务经营季节性风险

     公司的收入存在一定的季节性波动,报告期内第一季度收入较少,占全年收
入的比重平均在20%以下。主要原因是公司客户以电力系统为主,电力系统客户
各年资本支出、技术改造和设备修理大多集中在下半年,通常在每年第一季度制
定投资计划,然后经历方案审查、立项批复、请购批复、招投标、合同签订等程
序。

     受客户经营影响,公司生产、销售存在季节性波动,造成公司各季度的经营
业绩不均衡,净利润、现金流量存在波动,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组织、资金调配和
运营成本带来一定的影响。

       5、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非晶带材、铜材、硅钢、变压器油、油箱等。
报告期内公司直接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93.04%、93.06%和
93.14%,原材料价格对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具有重要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平均采购价格整体呈下降趋势,对公司主营业务
毛利率有一定提升作用。若未来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且公司无法及时调整产品
售价,将对公司的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直接材料价格变动对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及毛利率影响情况分析如
下: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直接材料(万元)                                  30,575.93         36,708.19       42,269.21
假设耗用量不变,直接材料价格上涨 1%对主营
                                                       305.76         367.08          422.69
业务成本的影响(万元)




                                            3-1-2-25
主营业务毛利额(万元)                        10,226.77            11,457.07           12,257.69
价格上涨 1%对主营业务毛利额的敏感系数             -2.99%             -3.20%              -3.45%
价格上涨 1%对主营业务毛利率的敏感系数   减 0.71 个百分点   减 0.72 个百分点    减 0.73 个百分点

     6、成长性及业绩下滑的风险

     最近三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58,253.08 万元、50,979.64 万元及 43,811.17
万元。其中,2019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主要系受电力行
业整体投资放缓和配网用变压器招投标数量下降的影响。2020 年度,公司营业
收入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主要系受新冠疫情、南方洪灾及电网公司招投标数量
有所下降的影响。

     公司经营业绩与未来的成长主要受宏观经济、国家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规划、
行业政策及市场供求变化、业务模式、技术水平、产品质量、销售能力、各种突
发事件等因素影响。2020 年,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南方洪灾等突发事件对经济
造成冲击,公司面临更为复杂的发展环境,对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提
出更高要求。

     如果未来外部经济或市场环境出现重大不利变化或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或抗
风险能力不足,将可能导致公司收入、毛利率、净利润等财务指标出现波动,影
响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将面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7、市场相对集中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节能电力变压器业务和铁心业务合计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
分别为92.70%、91.72%和93.87%,市场相对集中于电力系统下的电网行业。为
增强自身的抗风险能力,公司报告期内已逐步向电子板块拓展。但是,若公司未
来不能有效推进新产品的研发和市场多元化战略,则电网行业的波动会对公司经
营的稳定性产生影响。

     8、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导致经营状况不佳的风险

     2020 年初以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相继在我国及美国、意大利、法国
等世界各国爆发,全国各行业均遭受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为应对该重大疫情,中
国多个省市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采取了封城、隔离、推迟春节
后复工日期等举措,使公司的采购、生产和销售等环节在短期内受到了一定程度
的影响,部分订单受客户延期复工的影响存在延迟交货的情况。



                                        3-1-2-26
    截至发行保荐书签署日,国内疫情已基本得到控制,公司已恢复正常的生产
经营,各项工作均已有序开展,但新冠疫情已对 2020 年上半年的业绩产生一定
影响,如果后续国内疫情发生不利变化或国外疫情继续蔓延并出现相关产业传导,
将不利于公司正常的采购和销售,继而给生产经营带来一定影响。

    9、2020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受新冠疫情、南方洪灾以及电网招投标减少影响,公司 2020 年度营业收入
较上年同期减少 14.06%,但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及净利润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
主要系:①扬动安来 2020 年度实现净利润 533.17 万元,较 2019 年度的净利润
-19.69 万元增加 552.86 万元;②受公司硅钢铁心生产线投产后由外购转为自产以
及扬动安来减资导致相应的折旧减少等因素影响,公司毛利率上升 1.06%;③受
营业收入下降及疫情期间国家减免高速公路过路费等影响,公司运费同比减少
253.44 万元;④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期增加 163.81 万元。

    目前国内疫情防控情况较好,公司项目逐渐稳步推进;同时,随着“十三五”
规划的收官,“十四五”规划各项政策逐步推出,配用电领域的投资总量保持在
较高水平。上述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不利因素不会一直持续,不会对公司的持续
经营能力产生实质不利影响。

   (三)内控风险

    1、管理风险

    公司经过多年的持续发展,已建立了较为稳定的经营管理体系。随着本次发
行后募集资金的到位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未来总体经营规模将进一
步扩大。这将对公司在战略规划、组织机构、内部控制、运营管理、财务管理等
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管理层不能持续有效地提升管理能力、优化管理
体系,将导致公司管理体系不能完全适应公司业务规模的快速发展,对公司未来
的经营和持续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2、核心人员流失的风险

    公司现有的核心技术及业务人员在产品研发、材料采购、生产管理、销售及
售后服务等环节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对公司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随着未来经营
规模的扩大,公司对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等方面人才的需求将进一步显现,


                                  3-1-2-27
如果公司不能及时引进、培育相关人才,在薪酬、福利等方面不能为各类人才持
续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发展平台,可能导致人才队伍的不稳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
成影响。

    3、内部控制风险

    内部控制制度是保证财务和业务正常开展的重要因素,公司已根据现代企业
管理的要求,逐步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并不断地补充和完善。若公司有关
内部控制制度不能有效地贯彻和落实,将直接影响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公
司财产的安全和经营业绩的稳定性。

   (四)财务风险

    1、税收政策无法延续的风险

    公司取得了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
局共同认定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2032009377,证书有效期
为 2020 年 12 月 2 日至 2023 年 12 月 1 日。在证书有效期内,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减按 15%的税率缴
纳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未来若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后未能通过重新认定,或者国家税收政策
发生变化,导致公司无法持续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都将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2、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规模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合计净额分别为
37,358.73万元、35,514.68万元和36,214.29万元,其合计占各期期末资产总额的
比例分别为57.86%、55.90%和61.17%。公司应收款项规模较大主要系公司产品
的最终客户主要为国家电网各省分公司、各省电力公司等国有企业,其针对设备
采购、付款等事项遵循严格的预算管理制度,支付款项时需要逐级审批,流程较
长,加之质量保证金制度,造成公司期末应收款项的规模较大,占用了公司大量
的流动资金。

    公司应收款项债务方资信良好,应收款项有较好的回收保障,形成坏账损失
的风险较小,且公司已按照谨慎性原则计提了坏账准备。但随着销售规模的进一



                                   3-1-2-28
步扩大,应收款项余额将进一步增加,如果下游客户所在行业发生重大不利或突
发性事件导致不能支付款项,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1.20%、22.48%和23.51%,主要系公司
通过优化产品结构、技术工艺改进、提高生产效率等措施,使综合毛利率保持稳
中有升态势。

    但是,原材料价格的变化、行业竞争格局的变化、下游客户的价格压力、公
司的核心技术优势和持续创新能力、公司供应链管理对于成本的控制等多个因素
都可能影响公司毛利率水平。如果上述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影响,如原材料价格持
续上涨,而公司不能通过及时调整产品售价以缓解成本上涨的不利影响,或者由
于市场竞争加剧而导致产品售价下降,都将使公司产品面临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此外,由于成套变压器除变压器之外还附加了部分外购配套设备,毛利率相
比非成套变压器有所降低,若公司未来成套变压器的销售占比有所上升,且发行
人成套变压器的部分配套设备仍采用外购的方式,也将导致公司节能电力变压器
产品面临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电子板块业务的毛利率分别为 13.85%、19.07%及 45.43%,
主要系公司电子板块业务重点发展高毛利率的细分产品,使得电子板块业务的毛
利率整体呈逐年上升趋势。目前,公司电子板块业务尚处于起步阶段,如果公司
未能按照电子板块业务的发展规划,持续丰富产品结构、扩大业务规模、提升市
场份额,公司将存在因市场竞争而导致的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4、存货跌价的风险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 公 司 存 货 净 额 分 别 为 13,352.54 万 元 、 11,053.37 万 元 和
7,537.23万元,占各期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0.68%、17.40%和12.73%。
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和库存商品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原材料和库存商品合计占
存货净额的比例分别为68.29%、78.31%和65.65%。公司已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对
期末存货进行了减值核算,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存货跌价损失的风险。

    公司存货占用了较多流动资金,如果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在未来出现大幅度下
跌进而导致公司产品价格大幅下降,或由于客户项目变更或取消等原因导致库存


                                        3-1-2-29
商品滞销,公司存货将存在发生跌价损失的风险,并对经营业绩形成不利影响。

    5、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低于净利润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664.25万元、930.90万
元和4,178.89万元,低于公司各年实现的净利润4,988.83万元、4,579.66万元和
4,845.80万元。主要系行业上游铜材、非晶带材及硅钢的采购账期通常较短,下
游变压器存在相对较长的账期,上下游账期的错配导致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
量净额与净利润不完全匹配。

    未来,如果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不能有效改善,且来自投资及筹资活动的现
金流入不足时,公司将存在营运资金不足并影响生产经营的风险。

   (五)其他风险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依据当前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行业的
发展状况、市场环境、公司技术研发与市场推广能力,并结合公司多年的经营经
验和发展战略提出的。这些项目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技术竞争力、
丰富产品线、扩大服务范围,在开拓新业务和增强市场风险抵御能力等方面都具
有重要的意义。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面临着技术开发的不确定性、技术替代、政策环境变化、
市场环境变化、与客户的合作关系变化等诸多影响因素。此外,如果募集资金不
能及时到位、市场环境突变或行业竞争加剧等情况发生,造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施进度被延长、无法达到项目预期效果,都将会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
后达不到预期效益的风险。

    此外,本次募投项目“高端非晶、纳米晶产业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购置先
进研发、试验、测试设备,通过研发磁性电子元器件产业链前端材料类产品,增
强发行人电子板块业务的自主创新能力。截至目前,上述新产品尚处于研发阶段,
如果未来上述产品未能研发成功,本次募投项目的产品规划将受到不利影响,从
而影响公司电子板块业务未来的市场地位和竞争能力。

    2、产能扩张导致的销售风险



                                 3-1-2-30
    公司本次募投资金主要用于“硅钢S13型、S14型节能变压器、非晶变压器技
改与扩能建设项目”和“高端非晶、纳米晶产业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项目达成
后,将新增一定产能。尽管公司的产能扩张计划建立在充分市场调研及可行性论
证评估的基础上,但由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与市场供求、行业竞争情况、技术进步、
发行人公司管理及人才等情况密切相关,因此不排除项目达成后存在市场需求变
化、竞争加剧或市场拓展不利等因素导致的产品销售风险。

    3、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大幅增加公司的净资产,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需要一定的建设周期,在短期内难以全部产生效益。同时,募集资金项目建成后,
固定资产有较大幅度的增加,这将产生一定的固定资产折旧。

    虽然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及严格的可行性论证,认为
募投项目将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但公司净利润的增长速度仍可能在短期内低于
净资产的增长速度,因此公司存在发行后(包括发行当年)净资产收益率在短期
内被摊薄的风险。

    4、部分员工未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风险

    鉴于公司部分员工为退休返聘、当月新入职员工,或因个人原因主动要求在
外单位缴纳或自愿放弃缴纳等原因,公司未为全体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
金。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员工中社会保险的缴纳比例达到90.79%,住房公
积金的缴纳比例达到90.79%。对于公司未实现全员缴纳社保及公积金的情况,存
在被监管部门采取责令整改、补缴、罚款等处罚措施进而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
响的风险。

    5、发行失败风险

    公司本次拟首次公开发行2,1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申请在创业板上
市。本次发行的结果将受到证券市场整体情况、行业估值情况、询价结果、投资
者对本次发行方案的认可程度等多种内部、外部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投资者认
购不足而导致发行失败的风险。

    6、股票市场风险




                                  3-1-2-31
    公司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拟在深交所上市交易,股票价格一定程度上反映了
公司经营成果,同时还将受到政治环境、经济环境、证券市场参与者的心理预期
和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因此,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在考虑
投资公司股票时,应预计到前述各类因素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并做出理性的投
资决策。

八、发行人市场前景分析

    (一)发行人行业地位

    公司始终坚持以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业务为核心,长期专注于高效节能电
气机械设备的研发与生产,专注于新型节能材料在电力和电子领域的应用,经过
多年的发展和市场培育,积累了丰富的输配电设备研发和生产经验以及人才队伍,
已具有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优势产品,成长为一家拥有较强
自主创新能力的高新技术企业。曾荣获“江苏省工程技术中心”、“江苏省优秀民
营科技企业”、“江苏省管理创新优秀企业”、“江苏省著名商标”、“泰州市突出贡
献企业”、“泰州市质量管理奖”、“中国名优产品”等荣誉称号。

    公司是国内较早从事节能电力变压器研发、制造与销售的民营企业之一,对
非晶材料在节能电力变压器领域的应用有着丰富经验,拥有涵盖从材料运用到产
品制造的整条产业链,其自主研发的非晶铁心及非晶合金变压器生产线已达到国
内乃至世界先进水平,在绝缘性能、空载损耗、短路阻抗、温升试验、短时过负
载能力、声级测定、短路承受能力等各方面均通过国家变压器型式试验,在节能
输变电设备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竞争优势。

    2017 年至 2019 年,公司节能电力变压器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分别为 7.48%、
6.70%和 10.05%,具体如下: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国家电网招投标数量(台/套)              179,454          299,727          293,810
南方电网招投标数量(台/套)                23,531           27,274           27,874
              小计                       202,985          327,001          321,684
   扬电科技销售量(台/套)                 20,396           21,896           24,075
              占比                       10.05%             6.70%            7.48%
注 1:国家电网数据来源于置信电气年报;南方电网招投标由辖区内各省电力公司自主进行,
且除海南省外其他省份仅公布预算金额,招投标数量根据金额和单台变压器市场价格估算。
注 2:国家电网、南方电网 2020 年招投标数据尚未公布。




                                     3-1-2-32
    同时,公司还涉足非晶及纳米晶磁性电子元器件领域,建立了“带材—磁芯
—电子元器件”的完整产业链,致力于探索低损耗非晶及纳米晶材料在电子元器
件的应用和提供整套磁性技术解决方案,并与田村精工、胜美达、东静研电子、
甲神电机、TDK 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二)发行人从事的行业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1、国家政策支持

    输配电及控制设备是投资驱动型产业,与电力行业投资呈现密切的正相关性,
电力投资增长率及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对电力设备行业有巨大的推动作用。电力投
资尤其是电网投资,是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行业发展的直接推动力,电力投资
的增长率决定了行业的增长水平。

    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2015-2020 年,配电
网建设改造投资不低于 2 万亿元,其中 2015 年投资不低于 3000 亿元, 十三五”
期间累计投资不低于 1.7 万亿元。预计到 2020 年,高压配电网变电容量达到 21
亿千伏安、线路长度达到 101 万公里,分别是 2014 年的 1.5 倍、1.4 倍,中压公
用配变容量达到 11.5 亿千伏安、线路长度达到 404 万公里,分别是 2014 年的 1.4
倍、1.3 倍。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业化水平不断提高,城市化进程
稳步推进,电力需求也将持续释放,从而带动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行业进一步
增长。

    2、下游行业提供持续市场需求

    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的下游行业均为电力需求行业,其中主要为各类制造业。
我国制造业用电量占工业用电量 70%以上,占全社会用电量 50%,其中化学原
料制品、非金属矿物制品、黑色金属冶炼和有色金属冶炼等四大高载能行业用电
量占比基本可以达到全社会用电量的 30%,因此四大高载能制造业的用电量水平
将对后续电力需求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数据显示,2018 年,化学原料制品、非金属矿物
制品、黑色金属冶炼和有色金属冶炼四大高载能行业用电量同比增长 6.1%,增
速同比提高 1.2 个百分点,各季度增速分别为 4.8%、5.3%、7.3%和 7.0%。未来,




                                  3-1-2-33
我国四大高能耗行业还将持续较快发展,从而对输配电及控制设备产生持续强劲
的市场需求。

    3、环保理念催生对节能型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的巨大需求

    随着近年来国家对于环保法规的不断健全和全社会环保意识的增强,在新一
轮城乡电网改造的投资中,将越来越突出环保理念的制约。电力变压器在运行中
所产生的能耗、噪声等都是变电站设计、配电网布置或环境保护评价中应考虑的
环境影响因素。因此,电力变压器的总体发展趋势是向环保型发展,主要体现在
节能、低耗、无渗透和可降解回收利用等方面。公司生产的节能电力变压器凭借
其优异的性能,在其寿命期内持续节能效果显著,噪音小,综合成本低。因此,
节能电力变压器的推广,成为未来城乡电网改造的重要目标,催生了巨大的市场
需求。

    同时,随着新能源、节能环保产业在全球范围内得到高度重视,具备低损耗
独特优势的非晶及纳米晶磁性电子元器件的应用领域也将不断扩大。

    4、新能源的发展对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行业带来新的机遇

    “十三五”期间,国家大力调整能源结构,推动建设智能电网,为输配电及
控制设备制造行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也提出了更高的技术挑战。新能源发电
技术成熟和进一步推广,将有力推动新能源配套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市场,同时也
对相关产品的安全稳定运行提出更为严格的要求;智能电网的升级改造工程不仅
会创造增量市场空间,也将开启落后设备升级的巨大存量市场,节能型、智能型
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将成为行业发展趋势,传统厂商的过剩产能面临淘汰压力,
具备技术优势的厂商将迎来快速发展的重大机遇。

    5、行业积淀的品质与规模优势获得了客户的广泛认可

    输配电及控制设备作为基础电力设施具备一定的通用性,下游客户在选择供
应商的过程中通常会选择品质稳定并具备一定生产规模的制造厂商,其在产品设
计、原辅料采购、组织生产、产品检测、安装调整等阶段均具备规范化与专业化
的实施能力,通过批量生产产品,有效降低单位产品成本,形成价格优势,获得
相应的市场份额。基于上述原因,行业内的下游客户一旦选定供应商后,通常会
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行业积淀的专业厂商依靠自身长期积累的品质优势与


                                3-1-2-34
规模优势,获得了下游客户的广泛认可,拥有了稳定可靠的产品信誉,促进了企
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三)发行人竞争优势

    公司拥有多项领先对手的竞争优势,具体包括:

    1、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节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行业内创新技术与
先进产品的研发与制造,已成为一家在节能电力变压器、非晶及纳米晶磁性电子
元器件等细分领域具备较强自主创新能力与技术研发优势的高新技术企业。

    公司在近 20 年的产品研发制造过程中,持续引进培育专业人才,不断进行
技术优化创新,在保证产品功能与质量的基础上,公司始终在低损耗、高可靠、
低成本、高功效等方面进行大量的研究开发工作,构建了成熟的产品开发体系,
形成了可靠的专有技术优势,拥有了国际较为先进的生产技术与制造工艺。

    2、核心产品优势

    公司深耕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行业多年,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结合国家
电网、南方电网及终端用户对产品的需求,围绕低损耗、低噪音、可靠性、免维
护、低成本等核心特点,开发出了不同等级、适应不同条件的系列化产品。

    公司的非晶合金变压器空载损耗较低,对长期处于负荷率低时段或季节的城
市电网和农村电网节能效果明显;同时,公司可以根据客户要求提供一级能效产
品,在产品的寿命周期内降低综合能效费用,有效减少了公司产品的使用成本。

    公司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在生产中严格执行公司的质量控制标准,同
时公司还通过了 ISO9001:2000、ISO14001:2004 国际质量环境体系的认证,
产品均通过国家变压器检测中心的突发短路等各项试验,产品质量可靠,性能稳
定,在客户中形成了良好的口碑。

    3、行业先发优势与核心品牌优势

    公司自成立起就专注于变压器研发、生产与制造,是我国第一批投身非晶变
压器制造领域的民营企业。经过持续的市场调研、自主研发以及在实践中不断的




                                 3-1-2-35
改进调整形成了现有完备的生产体系,可以提供成熟的非晶产品应用解决方案和
性能优异节能电气设备。

    近年来,公司业绩稳步增长,产能产量逐年提升,市场占有率逐步提高,在
非晶合金变压器市场上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和影响力。目前,公司节能电力变压器
年产能约为 2.4 万台,铁心年产能约为 1.8 吨,“扬电科技”品牌已成为国产变
压器的明星品牌。

    4、采购成本优势与集约化管理优势

    在材料采购方面,公司核心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非晶合金带材、硅钢及铜
材等。其中,硅钢及铜材的国内生产厂家众多,材料供应充足且市场价格透明;
非晶合计带材主要由安泰科技与兆晶科技两家具备规模化生产能力的厂商提供。
公司每年在安泰科技与兆晶科技的原材料采购量较大,拥有优先采购权,具备较
强议价能力,使得公司原材料采购成本较低。

    在内部管理方面,公司通过优化组织机构设置和员工职能配置,加强费用开
支管控与财务预算管理,降低了管理成本,提高了管理效率;通过集约化管理,
充分发挥职工岗位职能,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增强权责匹配度,优化经营成本。

    5、团队优势

    公司核心管理团队长期从事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对于整
个行业的发展、企业的定位都有着较深刻的认识,形成了科学合理的公司发展战
略和经营理念,有利于公司在市场竞争中赢得主动权。公司主要管理、经营团队
成员大多具有创业者和股东的双重身份,具有很高的稳定性,能够最大限度地发
挥自身优势,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公司还拥有成熟的研发团队和营销团队,专注于电力系统内的技术研发与产
品销售,深刻理解用户的需求,多年来积累了诸多宝贵和丰富的经验。

   (四)募投项目的实施为公司未来持续成长提供有力支持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硅钢 S13 型、S14 型节能变压器、非晶变压器技
改与扩能建设项目”和“高端非晶、纳米晶产业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投项目
符合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方向,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增强公



                                 3-1-2-36
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九、关于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和个人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根据《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
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 号),本保荐机构就本次保荐业务中有偿聘请各
类第三方机构和个人(以下简称“第三方”)等相关行为进行核查,具体情况如
下:

       (一)本保荐机构有偿聘请第三方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本保荐机构在本次保荐业务中不存在各类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
为,不存在未披露的聘请第三方行为。

       (二)发行人有偿聘请第三方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1、核查对象及核查方式

    本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是否存在有偿聘请第三方等相关行为进行了专项核查,
具体核查方式如下:(1)获取发行人与其聘请的第三方机构的协议/合同、付款
凭证;(2)通过公开网络查询等方式核查发行人聘请的第三方工商信息;(3)获
取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报告;(4)获取发行人出具的说明。

       2、事实依据及结论性意见

    本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有偿聘请第三方等相关行为进行了专项核查。经核查,
发行人在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评级机构等该类项目依法
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之外,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具体
如下:

    (1)为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批,发行人与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自主协商后签订了技术服务合同书,委托其为“硅钢S13型、S14型节能变
压器、非晶变压器技改与扩能建设项目”、“高端非晶、纳米晶产业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发行人以自有资金支付款
项共计5万元。

    根据公开网络查询,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7月1日成立;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100339348292G;法定代表人为贺昭和;注册地址为南京
市玄武区花园路11号2号楼2层。该公司经营范围为:环境工程及环境工程的可行


                                  3-1-2-37
性研究、技术开发;环保咨询;环境影响评价及相关业务;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
规划的编制及方案论证;节能环保产品认证与研发;环境工程监理;固体废物治
理;危险废物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环境调查;生态修复工程(含土
壤修复、水环境修复、矿山生态恢复);生态修复技术研究;环保标志产品咨询;
企业环境管理;环保管家服务;环保技术、环境政策法规咨询及相关业务培训;
化学品环境安全与环境风险评估;环境监测与工程设备研制;企业证件代办服务;
会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为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批,发行人与北京荣大科技有限公
司自主协商后签订了技术服务合同书,委托其为“硅钢S13型、S14型节能变压器、
非晶变压器技改与扩能建设项目”、“高端非晶、纳米晶产业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发行人以自有资金支付款项共计16万元。

    根据公开网络查询,北京荣大科技有限公司:2014年8月26日成立;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为9111010230673148X1;法定代表人为韩起磊;注册地址为北京市
西城区百万庄大街16号2号楼6层2606室。该公司经营范围为:计算机软件开发及
销售;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会议服务;礼仪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
询;销售仪器仪表、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办公用品;数据处理。(企业依法自
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
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发行人上述聘请行为主要系为了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立项审批,聘请费用系参考市场价格并结合被聘请机构的实际工作量确定,发
行人已通过电汇方式支付全部款项,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经本保荐机构核查,发行人相关聘请行为合法合规。

十、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结论

    受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其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本保荐机构本着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
德规范和勤勉精神,对发行人的发行条件、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风险、发展前景等
进行了充分的尽职调查和审慎的核查,就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事项严格履行
了内部审核程序,并通过海通证券内核委员会的审核。




                                 3-1-2-38
    本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结论如下:

    发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相关要求,
本次发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江苏扬电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内部管理良好,业务运行规范,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已具备了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基本条件。因此,本保荐机构同意推荐江苏扬电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并承担相关的保荐责任。

    附件: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代表人专项授权书》




                                 3-1-2-39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之签字盖章页)


    项目协办人签名:    ____________
                           宋轩宇
                                                             年   月   日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郑 瑜               张   捷
                                                             年   月   日

    保荐业务部门负责人签名:    ____________
                                    姜诚君

                                                             年   月   日

    内核负责人签名:    ____________
                           张卫东

                                                             年   月   日

    保荐业务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_
                           任 澎
                                                             年   月   日

    保荐机构总经理签名:____________
                           瞿秋平
                                                             年   月   日

    保荐机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
                           周 杰
                                                             年   月   日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1-2-40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代表人专项授权书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我公司指定郑
瑜、张捷担任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
的保荐代表人,负责该公司股票发行上市的尽职保荐和持续督导等保荐工作事宜。
项目协办人为宋轩宇。




    特此授权。




    保荐代表人签名:
                                     郑    瑜                   张    捷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名:

                                      周   杰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1-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