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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扬电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6-28  

                        证券代码:301012    证券简称: 扬电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7



                   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对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中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是公

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等实际情况,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

合理调整,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

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

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

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
     二、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我们认为,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是公司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战略、内外部环境等因素作出

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募投项目实际情况,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

造成实质性影响。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一致同意公司

该项议案。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专为《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都有为:


                 陈海龙: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