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电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6-28
证券代码:301012 证券简称: 扬电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7
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对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中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是公
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等实际情况,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
合理调整,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
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
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
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
二、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我们认为,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是公司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战略、内外部环境等因素作出
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募投项目实际情况,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
造成实质性影响。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一致同意公司
该项议案。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专为《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都有为:
陈海龙: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