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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扬电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10-28  

                                    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 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

了提交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材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

立场,现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查阅和审核,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

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有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诚信情况良好。 本次续聘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的审计工作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

同意续聘天健会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都有为: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陈海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