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扬电科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2022-04-12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
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电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
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84 号)同意注册,扬电科技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1,0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 8.0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9,050,0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
费 用 ( 不 含 税 ) 人 民 币 40,374,311.31 元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128,675,688.69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13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2,867.57
  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                                 B1                 383.90

                                          1
                       项目                                 序号               金额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B2                  358.50
                项目置换(注 1)
                利息收入净额                                 B3                    8.51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净额
                                                             B4                   55.27
                (注 2)
                补充营运资金                                 B5                8,000.00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B1-B2+B3+B4-B5          4,188.95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4,188.95
  差异                                                      G=E-F                       -
    注 1:自公司 2020 年 4 月 13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起,至 2021 年 6 月 17 日止,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358.50 万元,公司上述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
出具《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8845 号)。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将上述款项划款至自
有资金账户(1115720119000656516)。
    注 2: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本数)
的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投资产品,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7 月 8 日、2021 年 7
月 13 日、2021 年 8 月 12 日、2021 年 10 月 18 日、2021 年 11 月 12 日和 2021 年 12 月 3 日
购买保本浮动收益的理财产品 1,200.00 万元、2,800.00 万元、1,200.00 万元、2,600.00 万元、
1,200.00 万元和 1,200.00 万元,期末全部到期收回,共取得理财产品收益 55.27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了《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
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与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姜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 2021 年
6 月 17 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
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有 2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性质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1115720129059999966       专用账户     26,183,143.26         -
有限公司姜堰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523900093810816           专用账户     15,706,378.81         -
公司泰州分行
                      合计                              41,889,522.07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 1:2021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扬电科技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
储和使用,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

                                       3
法律法规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扬电科技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郑   瑜                    张    捷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
     附件 1:2021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2,867.57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742.4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742.4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是
   承诺投资                                调整后                    本年度                   投入金额与承诺     入进度(%)                    本年度实
                 更项目(含   承诺投资                  承诺投入                 累计投入                                     预定可使用                 到预计       否发生
     项目                                  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的差额 (4)=(2)                     现的效益
                 部分变更)     总额                    金额(1)                金额(2)                                      状态日期                 效益       重大变化
                                                                                              (3)=(2)-(1)   /(1)
硅钢 S13 型、S14
型节能变压器、                                                                                                                2022 年 12 月
                    否        22,132.58      3,317.57     3,317.57      742.40       742.40          -2,575.17     22.38%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非晶变压器技改                                                                                                                    31 日
与扩能建设项目
高端非晶、纳米
晶产业研发中心      否         7,673.40      1,550.00     1,550.00        0.00         0.00          -1,550.00      0.00%         注1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否        10,000.00      8,000.00     8,000.00     8,000.00    8,000.00                 -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        39,805.98     12,867.57   12,867.57      8,742.40    8,742.40         -4,125.17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自公司 2020 年 4 月 13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起,至 2021 年 6 月 17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
                                            为 358.50 万元。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 358.50 万元。2021 年 8 月 30 日,公司将应置换金额 358.50
                                            万元由募集资金账户转入一般存款账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暂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并将继续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如有变更,将按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批和披露手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注 1:高端非晶、纳米晶产业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尚未开始建设,建设期预计 24 个月。




                                                                                       6